开庭前法院缓刑的征兆是什么?


开庭前法院缓刑的征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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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庭前法院缓刑的征兆是什么?
判缓刑没有什么开庭征兆 。有可能会判缓刑的刑事案件在开庭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征兆,法院还未开庭,在人民法院还没有审理的情况下,谁也不能单方面的确定一定可以判缓刑 。如果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认罪表现比较好,判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 , 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二、什么人可以判缓刑?
判断一个犯罪人能否使用缓刑,法律上对缓刑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这里的3年以下并非指法定刑,即法条规定的刑罚,而是指法院实际宣告的刑罚 。
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这是因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重蹈覆辙 。
3、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则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开庭前法院缓刑的征兆是什么?】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不满18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三、缓刑期间外出被知道了怎么办?
如果缓刑期外出是经过司法机关审批同意,且在一个月内归来的不会有处罚后果,如果擅自外出没有超过一个月情节较轻的会被给予警告,如果擅自外出超过一个月或者被警告三次以上的 , 将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 。
缓刑期间去外地的,必须要得到负责社区矫正的司法所的批准,而且要定期向考核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宣判缓刑在开庭前没有什么特别的征兆,被判处拘役的犯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人,可以适用缓刑,但需要法院的批准,缓刑属于刑罚的执行方式,不用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但是有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此期间不能有违法犯罪行为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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