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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一、结算方式
(一)在兰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人员,待产假或计生假结束的次月 , 准备相关资料进行津贴申报 。(兰州市执行“省内无异地政策”)
(二)在异地医疗机构: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人员,待产假或计生假结束的次月,准备相关资料进行津贴申报
二、所需材料
(一)申请女职工生育津贴
1、《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
2、《个人承诺书》(经办机构核实后,留存原件) 。
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 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
4、实施产科生育项目或计划生育项目住院时的诊断证明 。
5、实施计划生育项目时门诊的诊断证明或门诊回执单 。
6、收费票据原件 。
7、死胎需提供《死亡证明》 。
(二)申请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1、《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
2、《个人承诺书》(经办机构核实后 , 留存原件) 。
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 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
4、配偶住院生育时的诊断证明 。
另:只有一份原件,夫妻双方同时如何提交申领材料?
夫妻双方共同提交资料涉及“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盖章或电子版彩印即可 。
三、待遇条件
符合生育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符合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的参保人员,生育前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待遇 。
按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参保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保险津贴待遇 。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的等待期由生产前连续缴费6个月及生产后连续缴费6个月方可享受 , 调整为生产前连续缴费12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 。
四、发放标准
兰州市参保女职工按180天发放生育津贴,男职工按30天发放护理假津贴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缴费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的平均工资基数计算 。
五、申请流程
参保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个人准备齐全申报资料后交与单位经办人员 , 由单位经办人员每月1-19日统一持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各经办机构核报后录入结算系统,每月于20日前完成系统录入业务 , 市医保经办机构复核后统一结算,完成报表后报送计财科 。申请报销的有效时间为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 , 逾期不予支付 。
【条件+材料+流程+时间 兰州生育津贴申领指南是什么时候?】信息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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