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缴税需要什么资料 珠海市缴销外经证需要哪些资料,外经证撤销需要哪些资料

一、去国税局核销外经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外经证缴税需要什么资料 珠海市缴销外经证需要哪些资料,外经证撤销需要哪些资料】去国税局注销外经证明需要带什么资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两份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付税款的完税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开具对外经济证明需要缴纳2%的企业所得税吗?总机构所在城市以外的项目 , 签订建安合同后 , 须携带《建筑合同》总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外经证》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 缴纳建造合同0.03%的印花税;如果是国外项目需要发票 , 你要拿着总公司开具的《外经证》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国外项目所在地(B市)地税所开具当地的建设发票 , 缴纳3%的营业税 , 0.21%的城建税 , 0.09%的教育费附加 , 这些都是和当地的税不一样的(各地税率不一样) , 比如0.01的您在开具发票时缴纳上述税款后 , 税务所还会将已开具发票的《完税凭证》交付给您 。取得税务开具的发票后 , 带回总公司 , 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联交给委托方 , 记账联和《完税凭证》留在总公司记账 。月底报税时 , 总公司需缴纳上述对外发票开具的2%的所得税(各地核定征收方式不同) 。当《外经证》到期 , 或开票金额超过对外经济证明金额且项目完成后 , 必须持《外经证》回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续展或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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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销外经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续期又需要哪些资料?
对外证明都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的税务管理证明 。1.注销对外经济证明 ,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原发证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1)纳税人经营活动结束后 , 加盖销售地税务机关公章的33 , 360 , 010-30 , 000(复印件一份);(2)发票记账原件及复印件;(3)税单原件及复印件;(4)公章(复印件已盖章的 , 不需要提供)二 。办理对外经济证明延期一、根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 , 应当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核实 。纳税人结清应纳税款、缴销未使用的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 , 由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注销查验登记 。并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业务、纳税情况和发票使用情况 , 并将凭证回执交由纳税人寄送凭证并开具的税务机关 , 凭证的凭证由业务外出地税务机关保管 。经营活动结束后 , 纳税人应在10日内凭营业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如需延长经营期限 , 必须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实后再重新申请 。申请材料:1 。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两份 。
三、注销外经证需要什么资料
注销外汇券:对方税务局盖章的外汇券 , 代其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 完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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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去国税局核销外经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去国税局注销外经证明需要带什么资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付税款的完税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开具对外经济证明需要缴纳2%的企业所得税吗?总机构所在城市以外的项目 , 签订建安合同后 , 须携带《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总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建筑合同》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 缴纳建造合同0.03%的印花税;如果是国外项目需要发票 , 你要拿着总公司开具的《外经证》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国外项目所在地(B市)地税所开具当地的建设发票 , 缴纳3%的营业税 , 0.21%的城建税 , 0.09%的教育费附加 , 这些都是和当地的税不一样的(各地税率不一样) , 比如0.01的您在开具发票时缴纳上述税款后 , 税务所还会将已开具发票的《外经证》交付给您 。取得税务开具的发票后 , 带回总公司 , 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联交给委托方 , 记账联和《完税凭证》留在总公司记账 。月底报税时 , 总公司需缴纳上述对外发票开具的2%的所得税(各地核定征收方式不同) 。当《完税凭证》到期 , 或开票金额超过对外经济证明金额且项目完成后 , 必须持《外经证》回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续展或注销手续 。
五、办理外经证需要哪些资料
纳税人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合同、协议等的细节 。营业地经营的项目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销:符合注销条件的 , 由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注销手续 , 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书复印件 。逾期(超过半年)未注销的 , 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注销手续 。对未在营业地足额纳税的 ,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汇算清缴手续 。信息《外经证》第二十一条规定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临时在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的 , 应当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当地税务机关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简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交验登记受理 。《外经证》第三十二条纳税人临时在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 应当外出 。
生产经营以前 , 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经证
六、外经证注销流程?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 1、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 。2、点击右上角登陆 3、输入账号密码 , 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 4、点击全部功能 5、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 , 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6、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 , 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 , 填写所需内容 , 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7、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 8、上传附报资料 , 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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