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备案 出口货物备案同期资料是指哪些,出口备案资料有哪些

一、出口货物备案目录具体备案要备案什么材料
《出口货物备案目录》清单是退税申报后需要备案的材料之一,不是需要备案的目录 。退税申报需要以下资料:1 。报关单复印件;2.提单副本;3.码头收据(如果很多货代不提供,就用“出口集装箱货物舱单”);4.购买合同;5.出口货物清单或采购清单;6.订单登记收据;7.出口货物备案文件目录;8.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明细申报表;9.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购买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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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税需要的”出口备案资料”有哪些?
出口单证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1 。外贸企业的采购合同,生产企业采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采购合同,包括购销合同项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清单;3.出口货物装箱单(这个已经改为在海关口岸发布信息,因为现在没有纸质申报);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收据、邮政收据及承运人出具的其他货物收据);备案文件应为原件 。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企业公章和经办人签名的复印件 。
【出口退税备案 出口货物备案同期资料是指哪些,出口备案资料有哪些】三、最新出口退税备案资料有哪些
申报出口退税需要的资料如下:1 .海关申报单 。报关单是进出口企业在货物进出口时填写的单据,以便海关查验放行 。2.出口销售发票 。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写的单据 。它是对外购买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会计部门作出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采购发票 。采购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应商、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为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从而划分计算采购成本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 。5.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以到岸价结算的,还应附出口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从事进口加工复出口产品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合同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和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口成本金额和已纳税额 。7.产品税证明 。8.出口收汇核销单 。9.其他与出口退税相关的材料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征收的部分或全部国内税返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零 。对于出口货物,不仅在出口阶段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阶段已经缴纳的税款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出口其货物后,税务部门应按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企业退税 。因为减税等原因,货物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税额 。如果按照进项税额退还出口货物的税额,就会出现少缴多缴的问题 。因此计算出3354的出口退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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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后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属于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的货物,出口企业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日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报送本企业财务部门,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出口退(免)税相关单证明细: (一)外贸企业采购合同和生产企业采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采购合同,包括购销合同项下签订的补充合同;(2)出口货物清单(我们用自己的发票);(三)出口货物装箱单(报关时一并制作的装箱单);(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收据、邮政收据及承运人出具的其他货物收据) 。(一般坐船去的话,就是提货单和码头收据;航空运输上海航空运单的备案方式:1 。出口企业应将备案文件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2 。出口企业应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归档文件不一定要装订成册,但必须是归档文件不得交给企业的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而必须保存在企业内 。所有的备案资料在备案的时候一定要逐项核对,防止以后税务机关检查的时候查出问题,那就比较麻烦了,估计还有什么解释之类的 。
五、出口货物单证哪些要备案
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应按申报退(免)税出口货物的先后顺序填写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并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采购合同和生产企业采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采购合同,包括购销合同项下签订的补充合同;2.出口货物装箱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运输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签发的货物单据,以及承担运费的出口企业国内运输单据) 。如果无法获得上述原始文件,出口企业可以使用其他内容或功能类似的文件进行文件备案 。除非另有规定,备案文件应由以下人员准备
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扩展资料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一、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3、银行开户许可证;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其他单位应在发生出口货物劳务业务之前,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三、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 。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五、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见附件3),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申请注销认定前,应先结清出口退(免)税款 。注销认定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六、什么情况下出口企业必须进行出口单证备案?备案的单证有哪些?关于实行出口业务员备案登记和出口单证备案市本级各出口企业: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1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出口业务员备案登记和出口单证备案管理制度 。要求出口企业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有关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已备案税务机关核查 。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其中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中标机电产品/出口加工区水电退税暂不用备案 。如果出口企业无法提供与文件 要求一致的单证,可提供相似的单证进行备案,单在首次备案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理由和有关单证的样式 。一、关于出口业务员备案登记制度为了解掌握出口业务员情况,规范出口业务员行为,请各出口企业于每月退(免)税申报期内,填制《出口企业业务员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随同退(免)税申报资料一并上报我处 。以后业务员有增减变动情况的,均要求填报该表,如无变动,可不填报 。二、关于出口单证备案管理制度1、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后15天内,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与退(免)税申报资料对应装订成册,并填写《市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和《市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封面上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 。出口单证未备案不得办理退(免)税 。2、备案单证要求:(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必须有购销双方的签字盖章,可用公章或合同章 。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鉴定的补充合同等(2)、出口货物明细单主要内容:①.装船人与收货人 。②.信用证相关内容 。包括开证行、信用证号码、开证日期和金额 。③.收汇日期与收汇金额 。④.汇票相关内容 。包括付款人、汇票期限 。⑤.贸易性质与贸易国别 。⑥.装运条件 。包括运输单据抬头人与通知人、运费支付情况、出口口岸与目的港、可否分批转运、装运期等 。⑦.货物说明 。包括标记唛头、货物名称及规格、包装、数量、价格等,⑧.结汇单证 。详细列出了各类单证名称 。⑨.保险单内容 。如险别、保险金额、赔付地点等 。开证银行(银行编号、外运编号)、经营单位(合同号、许可证号、运输方式)、收货人(出口口岸、目的港、信用证号)、提单或承运收据(金额、开证日期、收到日期、贸易性质、装运期限)、货名规格及货号、数量、单价、金额、注意事项等 。(3)、出口货物装货单 。原则上应以原件备案,确实不能取得原件的,应预先要求货运公司在报关之前复印件,但复印件上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提单上必须有承运人的签章 。(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5)、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要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一致;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一致 。附件:1、《出口企业业务员备案登记表》2、《出口货物备案单证汇总封面》3、国税发(2005)199号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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