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的作用 电子税务存在哪些问题,税务稽查局是干嘛的

一、目前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目前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增值税 。对于预售的商品,《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发货日期;销售应税劳务的当天,收到销售价款或者提供劳务同时取得取得销售价款证明;进口货物,报关进口之日;如果先开发票,就是开发票的当天 。根据电商预售商品的特点,它不同于销售商品 。因此,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需要结合会计法规、物权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 。2.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对于预售商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采用预缴结算方式的,为应税消费品发出的当天;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取得销售款凭证的当天 。3.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预售劳务采取预付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付款的当天 。4.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取决于税法中收入的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8 } 875号)规定,预收销售商品款的,在商品交付时确认收入 。因此,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来说,收入确认的时间大致可以分为两类:1)销售商品的时间,发出商品的时间为纳税人收入确认的时间;2)提供劳务,未跨纳税期的,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为提供劳务时;跨纳税期的,一般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5.出口退税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实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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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常见问题有哪些?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决定在部分地区部分新登记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随后逐步扩大地区和纳税人范围 。为帮助纳税人了解相关事宜,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了一套问答;答来回答相关政策问题,所以赶紧收藏学习吧!问:现在税务部门是否在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体是怎么安排的?答: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自2015年起逐步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票证实施后,因其发行方便、存储方便、查验及时、节约成本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欢迎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决定采取先在部分地区部分新登记纳税人(以下简称“新登记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再逐步扩大地区和纳税人范围的工作策略 。一是在新设纳税人中推行电子专用票 。在完善制度、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下一步考虑在其他纳税人中推行电子专用票 。二是对新设立纳税人,从2020年9月1日起,逐步在宁波、石家庄、杭州开展电子专用票试点 。在此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推行:第一步,从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等11个地区的新设纳税人中推行电子专用票,全国为受票人;第二步,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等25个地区新设立纳税人中推行电子专用票,领取对象为全国范围 。实行电子专用票的新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问:增值税电子发票的票面与纸质发票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发票面样式进一步简化 。使用电子签章代替原发票专用章,“货物或应税服务及劳务名称”栏目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 。取消了原有的“卖方:(盖章)”一栏,使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开具更加容易 。问: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自行打印后,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件未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 。可以作为报销和备案的依据吗?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章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纳税人以纸质打印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复印件作为报销和备案依据的,可以不要求销售者在纸质打印的复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也应当保存并打印纸质打印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问: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后,需要申请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该怎么办?答:和纸质增值税发票的处理方式一样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发票后,如需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或办理出口退税或代理退税,应登录省(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问:在新纳税人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电子化 。
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纸质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纸质统一发票的新纳税人,将从UKey领取税务发票 。税务机关对新纳税人是免费的 。
发放税务UKey 。二是电子专票免费开具 。税务部门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纳税人通过该平台开具电子专票无需支付相关费用 。三是首票服务便捷享受 。税务部门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 。四是发票状态及时告知 。税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优化升级,纳税人可以通过该平台及时掌握所取得的电子专票领用、开具、用途确认等流转状态以及正常、红冲、异常等管理状态信息 。这一举措有助于纳税人全面了解电子专票的全流程信息,减少购销双方信息不对称或滞后而产生的发票涉税风险,有效保障纳税人权益 。五是发票信息批量下载 。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批量下载所取得的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发票的明细信息 。这既为纳税人实现报销入账归档电子化提供了完整准确的发票基础数据,也有利于纳税人改进内部管理,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入账风险 。此外,发票电子信息的便捷获取和拓展应用,还将有助于纳税人更好地开展财务分析,强化资金和供应链管理,为企业提升经营决策水平提供帮助 。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的推进,税务部门还将推出更多创新服务举措,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舒心的办税体验 。问: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备哪些优点?答: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 。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具有以下几方面优点:一是发票样式更简洁 。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二是领用方式更快捷 。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 。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纳税人可以实现“即领即用” 。三是远程交付更便利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 。四是财务管理更高效 。电子专票属于电子会计凭证,纳税人可以便捷获取数字化的票面明细信息,并据此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同时,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降低接收假发票的风险 。五是存储保管更经济 。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与纸质专票相比,无需专门场所存放,也可以大幅降低后续人工管理的成本 。此外,纳税人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六是社会效益更显著 。电子专票交付快捷,有利于交易双方加快结算速度,缩短回款周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电子专票的推出,还有利于推动企业财务核算电子化的进一步普及,进而对整个经济社会的数字化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问: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但是打不开,也看不到发票信息,该怎么办?答: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问: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为何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纸质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更好适应发票电子化改革需要,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问: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长什么样?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样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的附件查看 。问: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吗?答: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 。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问: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后,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答: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并核定对应票种后,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问: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答: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 。问:目前,可以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种类有哪些?答:自各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还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问:税务UKey收费吗?答:不收费 。问: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的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问: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法律效力是否不同?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问:纳税人应当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答: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 。具体来说,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流程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购买方或销售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根据购买方是否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开具《信息表》的方式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购买方开具《信息表》 。如果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不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第二类是销售方开具《信息表》 。如果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第二步是税务机关信息系统自动校验 。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第三步是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已经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后,便可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情形,因购买方开具《信息表》与销售方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可能存在一定时间差,购买方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问: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否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一样有不同联次?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无不同联次 。问:纳税人如何验证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问: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核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9号)规定,税务机关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 。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同属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同时适用于纳税人所领用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两者保持一致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内,根据自身需要分别确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领用数量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领用数量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增版增量” 。
三、当前电子商务征税管理所面临的形势有哪些【电子税务局的作用 电子税务存在哪些问题,税务稽查局是干嘛的】目前,虽然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在迅速发展,电商征税有经济上和法律上的可行性,但是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务问题也日渐突出 。首先,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整体规模巨大 。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电商交易额突破8万亿元,同比增长31.7% 。另一方面,由于传统实体企业在竞争中面临巨大的市场压力,因此,越来越多的实体企业开始涌入电子商务领域 。面对如此庞大的电子商务主体,我国的税收征收体系也将承受很大压力 。相关的征税机关在电商监管方面将不得不面临巨大困难,对电商市场逐一进行征税和监督将困难重重 。其次,电子商务征税对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手段和流程提出了新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和税源管理问题缺乏专门的规定和系统化的调整 。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的电子商务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网络买卖交易的信息隐蔽性使得征税主体对纳税主体的经营场所和身份追踪变得困难 。另外,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电子化程度加剧,电子货币、网上银行等方式开始在电子商务领域被广泛应用,传统的税收征管变得相当困难 。再次,国内反对电商征税的浪潮高涨 。反对者认为,目前电子商务市场上的小卖家占绝大多数,他们规模小、经营利润低,店面成本的节省和税款的节约是网络店主相较实体店而言最大的优势,一旦开征电商税将使其经营优势消失,而且商家对电商税的转嫁,也会使消费者放弃网络购物这种便捷的消费形式,电商市场将不得不面临经营状况恶化的局面,电商行业也将日渐消沉,最终将不利于促进本国经济和就业形势的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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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面临哪些问题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税收法规落后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目前是严格按照《海关法》来实施征税的 。《海关法》第53条规定:“准许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但对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新兴贸易业态的税收征管问题并未涵盖,法律的滞后给税收征管带来诸多困难 。以征税对象的界定为例,我国《海关法》虽然对货物与物品,货物与样品、广告品的征税方法做了相关规定 。但是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跨境贸易有着本质区别,使得很多企业和个人利用我国现阶段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规上的空白,逃避海关手续与相关税负 。他们具体的做法是将货物化整为零,分割成单件物品,通过物流公司转交给客户,将货物变成物品或者将货物变成货样和广告品,利用货物与物品,货样,广告品的税负差别,最终实现逃避税款的目的 。(二)税收管辖权的界定困难电子商务是基于虚拟的电脑空间展开的,丧失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电子商务中的制造商容易隐匿其住所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 。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 。(三)交易界定困难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以货物进出口为主,增值税是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税种,交易价格也就成了征税的重要依据 。跨境电子商务实现了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直接联系,中间环节大大减少 。交易主体往往在一瞬间完成货款支付,并且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留下任何书面依据 。这使得税务机关难以监管商品真正的交易价格,给增值税的征收带来很大的困难 。(四)征税手段难以确定小额电子商务交易支付都是在互联网上完成,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收到货物时,交易就算正式结束 。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人主动去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也没有所谓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整个征收链条的不完整性导致难以确定合理的征税手段 。
五、广东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非功能常见问题1.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1)直接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etax-gd.gov.cn/(2)也可以通过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gd-n-tax.gov.cn/2.电子税务局对于系统的运行环境有哪些配置要求?(1)建议用户在Windows7以上版本的Windows操作系统上运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建议使用InternetExplorer8以上版本(含InternetExplorer8)的IE浏览器或其他以IE为内核的第三方浏览器 。其中,以IE为内核的第三方浏览器主要有遨游(Maxthon)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搜狗浏览器、QQ浏览器、百度浏览器等等 。360极速浏览器、GoogleChrome、Firefox及Opera均不是以IE为内核的浏览器 。(3)请用户安装AdobeReader10或以上版本的AdobePDF阅读器 。3.用户能否通过手机或平板电脑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由于电子税务局是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及桌面版IE浏览器进行开发的,而且大部分涉税业务的办理需要AdobeReader、CA控件、一键设置工具等第三方插件的支持 。因此,为提高办税体验和办税质量,请用户使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 。4.用户在办理业务时,系统页面一直处于数据加载中,该怎么处理?由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页面开发基于HTML5技术,并不支持IE7及其以下版本的IE浏览器和非IE内核的第三方浏览器,因此上述问题有可能时系统对浏览器不兼容而造成的 。建议用户使用InternetExplorer8以上版本(含InternetExplorer8)的IE浏览器或其他以IE为内核的第三方浏览器 。其中,以IE为内核的第三方浏览器主要有遨游(Maxthon)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搜狗浏览器、QQ浏览器、百度浏览器等等 。360极速浏览器、GoogleChrome、Firefox及Opera均不是以IE为内核的浏览器 。5.如何查看InternetExplorer浏览器版本?打开InternetExplorer浏览器,点击菜单栏【帮助】或点击“设置”按钮,选择“关于InternetExplorer”,即可查看 。6.电脑已经安装了“一键设置”控件,为什么办理某些业务时,系统还是一直提示下载安装“一键设置”控件?(1)安装最新的“一键设置”工具(用户可以通过点击系统登陆窗口下方的“IE检测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或在跳转到原电子办税厅时,根据弹窗的提示点击“点击下载”,安装控件 。(2)把http://www.etax-gd.gov.cn/设置为信用站点(依次打开IE浏览器的“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站点”-“站点”,添加上述网址即可) 。
六、电子商务的税务问题你的原文中“在制定税收条款时,考虑到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为维护国家利益,应坚持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并重”中“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是指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地域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的人或对象征税的权力,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可以分为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两种,即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也就是地域税收管辖权) 。电子商务具有以下特征:1、消费者可以匿名;2、制造商容易隐匿其住所;3、税务当局读不到信息而无法判断电子贸易情况;4、电子商务交易本身也 容易隐匿和修改 。由于电子商务具有交易主体的可隐匿性、有些交易物的无形性、交易地点的不确定性以及交易完成的快捷性等基本特点对电子商务征税造成如下影响:1.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确定困难传统的消费税主要是以商品供应地为基础而享有税收管辖权 。而网络营销使货物和服务因因特网而降低了物理位置的重要性,同时,也使消费税的征收管辖权变得模糊起来 。比如:A国某居民在B国的某服务器上定购了某商品,要求寄往C国,该居民就有可能收到三个国家的税单 。2.电子商务的避税问题日趋严重 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引发的税收难点还包括易货交易 。商家通过网上交换商品或者劳务而不发生货币交易的易货交易行为,在传统商务中已经是税收征管的难点,网上交易更增加了偷税漏税的可能性 。税收中性原则和税负公平原则受到挑战为了加速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本国企业抢占国际市场铺平道路,许多发达国家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基本上都是免税的,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尚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因而电子商务企业的交易也能成功的利用保护政策或政策的漏洞来躲避税负,这种情况使得网上交易基本处于免税状态 。这对于那些没有进行网上交易的常现企业和没有能力上网购物的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4.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困难现行的税收征管体制是建立在对卖方、买方监管的基础上 。要让税务机关去追踪、掌握、识别电子商务买卖双方大量的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并以此为计税依据是十分困难的,而电子货币、电子支票、网上银行、信用卡和使用者的匿名方式,更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两次回答,本人都很辛苦,本人也不很懂呢,楼主送杯茶来喝呀,哈哈,玩笑啦,玩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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