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哪些税 税法进企业有哪些活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哪些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想了解自己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查找相关规定!在这里,笔者为大家提供一些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行业和企业类型限制不大 。1.商务总部经济投资园区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可选择在园区设立有限公司,将公司部分业务和纳税放在园区,享受园区财政奖励和扶持 。这种支持主要是针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返还 。具体比例可以是地方储备的65%-85%,纳税大户也可以个案讨论 。(2)在园区设立一家或多家个人独资企业,采取业务拆分或剥离重组的方式,在当地纳税 。个人所得税按0.5%-2.1%征收,总体税负在4%以内 。2.自然人开办的商业企业,如果缺少投入,可以由自然人解决 。自然,人家交的是1%的增值税,0.06%的附加税,0.64%的个税,税率=1.7%,不需要成立企业 。除特殊行业外,开具发票没有限制,部分地区可以办理法人异地不在场,非常方便省时 。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哪些税 税法进企业有哪些活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文章插图
二、企业可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一般优惠政策如下: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95%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不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同时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5%;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未超过300万元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10%;3.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回答由富花提供,富花是度小满金融的信贷平台 。度小满金融将切实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全力支持小微生产经营 。小微业主大多选择有钱花来满足小微商家的周转需求 。据悉,度满金融70%的信贷用户是小微企业主 。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已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为小微企业主提供数千亿元的贷款,资金周转就像度小满金融一样,让大品牌更放心 。
三、税法宣传的内容包括哪些
包括对外发放宣传资料、业务宣传资料、展览费用、印有企业logo的礼品、公关设计费,以及上述与产品宣传相关的食宿费、材料费、劳务费、服装费、场地租赁费等等 。一句话,业务推广费就是企业没有通过媒体的广告支出 。税法规定,业务推广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允许凭能够证明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合规证明予以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业务推广费是指企业为开展业务推广活动而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不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费用,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下年纳税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明确非居民企业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其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承担我国企业所得税义务的企业 。因此,只有对中国所得负有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为了便于理解,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从小型微利企业应符合的条件来看,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是新增的税收优惠项目 。只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才能享受这一税收优惠 。那么,小型微利企业必须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享受减免税?具体定义标准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不限制或者禁止的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人 。(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可以看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主要通过企业规模和利润水平两个指标来判断,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哪些税 税法进企业有哪些活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是注意企业所属行业判定 。享受减按20%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对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将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优惠税率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企业是除了工业企业外的其他类型企业,包括服务企业、商业流通企业等 。二是不同行业判定条件不同 。1.企业从业人数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得超过80人 。要是企业从业人数超过限制,也不能列为小型微利企业,也就无法享受减按20%的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2.企业资产规模 。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要是企业的资产总额超过限制,同样是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待遇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企业的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它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三是关注企业年度盈利水平 。享受减按20%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不管属于工业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均不得超过认定标准限制30万元 。要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就不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也就不能享受减按20%的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这里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从上面可知,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三个要素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雇佣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非居民企业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均在国外,税务机关要判断非居民企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就显得非常困难 。所以,对所有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实行统一的所得税税率,不但是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需要,更能从法的高度防止非居民企业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进行避税,从而从根本上达到公平我国各类企业间实际税负的目的 。从非居民企业的概念及纳税义务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以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制度,规定,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中的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依照本法的规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依据是“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也就是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我国税法规定不符合居民企业标准的企业 。居民企业负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只负有限纳税义务,这是行使我国税收管辖权、维护我国税收得益的需要,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根据我国税收管辖权的要求,对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税征税,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仅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既然非居民企业在境内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即非居民企业仅是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相对于负全面纳税义务的居民企业纳税人来说,对中国的税收贡献是有限的 。对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的区别对待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促使外国企业将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 。同时,也是为了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和税收主权的需要 。以避免跨国纳税人利用国际税收管理合作的困难和漏洞,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种种隐蔽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 。所以,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也是情理与法理之中的事情 。从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分析企业所得税法第三、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不论其年应纳所得额的多少以及从业人员的多少,一律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实际上,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非居民企业也规定了不少优惠政策 。一是税收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二是收入免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即允许非居民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这些收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是税率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谓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从另一面也说明,既然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那小型微利企业也不得享受非居民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
五、企业税收筹划可利用哪些方面开展?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体现在: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以及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等方面 。2、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 。3、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 。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 。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4、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5、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在销售方式上的选择不同对企业资金的流入和企业收益的实现有着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也是不同的 。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可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效益 。
六、请问,在新税法下,我国各地区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根据你的问题,你可以看下新税法税收优惠这一章的:二、三、四、七、八,摘录如下:第六章税收优惠一、 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 。2、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减免税(仅对初级产品)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减免税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减免税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由环保局制定标准)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上述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减免,全部依据项目为单位计算,并不是以企业为单位计算,因此企业需要分别核算不同项目的利润,或者由税局核定比例 。五、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减免税六、预提所得税减免税七、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八、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具体的技术参数由科技部另外制定,该知识产权必须是自主研发,并且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九、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十、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十一、 创业投资企业优惠十二、加速折旧十三、 减计收入十四、税额抵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