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哪些费用个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都包括什么?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如下:1 。个税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 。2.社会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 在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应当在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 , 住房公积金允许扣除的最高缴存比例为12% , 超出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4.年金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 , 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 , 为在本单位工作或就业的全体职工缴纳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 。计入个人账户时 , 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 不超过本人工资计税基数4%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 , 暂从当期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商业健康保险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号文件(财税〔2017〕39号)的规定 , 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 , 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 , 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单位为职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所支付的费用 , 应当单独计入职工个人工资薪金 , 视同个人购买 , 按照上述限额扣除 。4.公益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 个人通过我国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等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和贫困地区捐赠 。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捐赠 , 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延伸信息:2018年10月1日起 , 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 。新个税法规定 ,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根据新个税法 , 本次修改后 , 个税部分税率进一步优化调整 , 3%、10%、20%三个低税率扩大 , 25%税率降低 , 30%、35%、45%三个较高税率不变 。多项费用可免税 。今后在计算个税时 , 除基本扣除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 , 还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费用 。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 , 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税前扣除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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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您好 , 具体规定如下:可税前扣除的税种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费 , 即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 以及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发生的税费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企业缴纳的 , 已扣除管理费的 , 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 所以不予抵扣 。请参考!
三、什么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一般是指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以下12项费用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1 。职工福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 允许扣除;2.业务招待费:扣除发生额的60% , 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3.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在税前扣除;4.广告费、业务推广费:一般企业允许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金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5.职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 , 准予扣除;6.公益捐赠支出: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 允许税前扣除;7.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 可以扣除;8.补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允许扣除;9.企业责任保险支出:企业参加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 , 相应的保险费允许在税前扣除;10.R& amp费用:如果实际的研发费用 。d.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且计入当期损益的 , 在实际扣除的基础上 ,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税前实际发生额的75%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上述期间进行税前摊销 。1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一般企业按合同确认的收入额的5%计算 , 限额内允许税前扣除;12.党组织工作支出:对非公企业 , 不超过职工年工资总额1%的部分 , 在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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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问哪们知道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哪些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谢谢!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 , 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了这“四金”以及生活费1600元(全国统一)外 , 其他的统统都要交税!餐费补助如果以工资形式发放肯定是要交税的 。如果公司开食堂 , 公司以福利费形式支付食堂开支就不用计职工个人所得税 。
五、哪些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扣除项目的范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 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 ,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实际中 ,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应注意三方面的内容:①企业发生的支出就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 , 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 , 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③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 , 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 不得重复扣除 。1.成本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 , 以及其他耗费 , 即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企业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 。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 , 或者同一种投入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 。直接成本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记录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 。间接成本必须根据与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本计算对象的产量等 , 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中 。2.费用 。是指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销售费用是指应由企业负担的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费用 , 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及销售部门发生的差旅费、工资、福利费等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筹集经营性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 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非资本化支出 。3.税金 。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 即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这些已纳税金准予税前扣除 。准许扣除的税金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发生当期扣除;二是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 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 。4.损失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 , 转让财产损失 , 呆账损失 , 坏账损失 ,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 , 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 , 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 , 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扣除的其他支出 。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 ,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
六、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2020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一、业务招待费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三、保险费四、职工工资薪金及福利费五、捐赠六、手续费及佣金七、企业间借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一、个税起征点二、三险一金三、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 , 每年可扣除12000元 。2、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 , 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 。3、大病医疗:个人支付超过15000元部分的医药费用支出 , 每年可抵扣金额不超过有60000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款利息可参与个税抵扣 , 每月可扣除1000元 , 每年可扣除12000元 。5、住房租金:工作城市没有房产 , 可以执行住房租金抵扣 。不同城市的抵扣标准为每月800元、1000元、1200元 。6、赡养老人(1)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 , 每年可扣除24000元 。(2)非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X , 每年可扣除2000元/X*12 , X代表兄弟姐妹的个数 。四、其他相关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 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 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 , 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 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 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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