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有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哪些,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哪些

一、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有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哪些,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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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行为在法律上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
是行政行为 , 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 可诉 。纳税人或单位对征税范围、对象、税率等有异议的 。应该先复议 , 再诉讼 。而民事行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活动 。我国税务机关是行政机关 , 税收征收是法定的、强制性的行政行为 。而且我国法律赋予了税务机关一定的执法权 。第八条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行为 , 包括纳税人的确认、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免税、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征税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 ,  税收的征收 , 滞纳金和扣缴义务人的征收 , 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的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 。(2)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1 。书面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2.查封或者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 , 给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4)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1 。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变卖、拍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税务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1 。罚款;2.没收财产和非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税务机关拒绝依法处理或者答复的行为:1 。拒绝批准减税、免税或者出口退税的;2.不扣税;3.不退税;4.不开具税务登记证或销售发票;5.不得开具完税凭证或票据;6.未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延期申报和延期纳税不予批准 。(七)税务机关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八)收缴发票 , 停止出售发票 。(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未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效力的 。(十)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奖励的 。(十一)税务机关向出境管理机关发出的停止出境行为的通知 。(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本细则第八条第(一)项、第(六)项行为不服的 , 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三、哪些类型的税收争议需要复议前置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在寻求法律救济时 , 应首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而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相对人经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在第14条中有明确定义 。第八条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行为 , 包括纳税人的确认、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免税、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征税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 ,  税收的征收 , 滞纳金和扣缴义务人的征收 , 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的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 。(2)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1 。书面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2.查封或者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 , 给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4)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1 。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变卖、拍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税务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1 。罚款;2.没收财产和非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税务机关拒绝依法处理或者答复的行为:1 。拒绝批准减税、免税或者出口退税的;2.不扣税;3.不退税;4.不开具税务登记证或销售发票;5.不得开具完税凭证或票据;6.未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延期申报和延期纳税不予批准 。(七)税务机关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八)收缴发票 , 停止出售发票 。(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未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效力的 。(十)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奖励的 。(十一)税务机关向出境管理机关发出的停止出境行为的通知 。(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违法 , 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 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对该规定进行审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二)各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4)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前款规定不包含规则 。第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本细则第八条第(一)项、第(六)项行为不服的 , 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而言 ,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征收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人、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免税和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收征收方式、税收征收、征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等具体行政行为 。税务机关拒绝依法处理或者答复的行为:1 。没有批准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的;2.不扣税;3.不退税;这些都需要重新考虑 。申请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出申请 。
行政复议的 , 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 , 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有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哪些,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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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哪些行为 , 可以提请税务行政复议?答: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 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具体包括如下:(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 , 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4)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6)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包括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9)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10)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11)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此外 , 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其他各级税务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不合法的 , 可以在复议时 , 一并提出审查申请 。
五、什么叫复议前置?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 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 , 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 , 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 在第十四条文中进行了明确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第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本规则第八条第(一)项和第(六)项第1、2、3目行为不服的 , 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 , 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 , 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 , 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八条 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 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 , 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6、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七)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八)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十)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十一)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 ,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 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二)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四)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前款中的规定不含规章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 ,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 ,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农村信息网–关于税收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况有那些
六、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有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哪些,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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