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补偿款是否纳税 企业拆迁款如何纳税,政府补偿款缴税政策

一、企业拆迁补偿费应该怎么纳税
一、企业拆迁补偿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企业征收拆迁的相关免税政策,企业征收拆迁获得的补偿不属于免税、非税范围 。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款并依法扣除相应费用后,差额补偿款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 。二是企业利用拆迁补偿新购置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不得抵扣,但可抵扣项目为搬迁费用和资产处置费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第《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号(以下简称《40号文》号)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在改建或者复产过程中购置的各类资产,不得作为搬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第《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项规定“对于2012年10月1日以后签订搬迁协议的政策性搬迁项目,购买相应资产不得作为搬迁费用” 。企业注意:国税函〔2009〕118号文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号规定的购买土地、房屋及机器设备可抵扣费用的规定已取消 。已被废止的118号文第二项规定:“企业搬迁计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产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的收入购建与搬迁前相同或相近的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或改良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 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置换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对于2012年10月1日以后的企业拆迁项目,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的重置费用不得从拆迁补偿中扣除 。这部分往往数额较大,企业主在搬迁过程中要慎重决定新购置项目,避免不可抵扣和大量应纳税额的税务风险 。2.企业拆迁补偿扣除项目主要为职工安置、资产出售和搬迁费用 。这部分相对于资产置换费用所占比重较小,但明细项目较多,一般存在于企业搬迁过程中,企业需要关注具体抵扣项目下的财务核算 。实践中所有可扣除项目的计算结果约占拆迁补偿总额的5% 。如果企业有专业的会计、税务人员整理材料,还原上述费用的真实情况,上述可抵扣项目最高可能达到拆迁补偿总额的20%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号40号文件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这些项目具体包括:1 。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2.停工期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费;3.搬迁资产的临时储存费用;4.各种资产的搬迁安装费用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费用;5.企业因搬迁处置各项资产发生的费用,包括出售和处置各项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等 。6.企业因搬迁报废的资产没有转让价值的,以其净值作为企业的资产处置支出 。三 。符合政策性搬迁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备案获得搬迁补偿五年延期纳税优惠政策 。《40号文》提供企业延期纳税优惠政策 。规定如果企业从一开始就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资料
【政府征地补偿款是否纳税 企业拆迁款如何纳税,政府补偿款缴税政策】《40号文》对公共利益做了明确的列举定义 。企业收到搬迁公告后,应当及时确定搬迁项目的性质: (一)国防和外事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求;(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 。递延纳税是指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费用,可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而是在长达5年的搬迁年度结束后,对搬迁补偿款余额进行收缴、清算和征税 。综上所述,企业在取得拆迁补偿款后,应明确自身的企业所得税责任,并及时判断是否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解上述涉税事项的相关要求,以规避欠缴税款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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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款交税吗
法律分析:企业获得的拆迁补偿款需要征税 。但是要交的税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不同类型的征税可以免除一些税 。比如,如果是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补偿,免征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外事需要的;(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 。
的需要 。
三、企业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企业拆迁补偿款是需要缴税的 。与企业拆迁补偿款中有联系的税种主要包括三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因为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应纳入企业所得收入中,所以其中企业所得税是需要缴纳的,但是土地增值税是不需要缴纳的 。此搬迁补偿收入也可以暂不缴纳印花税 。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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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一)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三)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
五、房产企业拆迁补偿纳税是怎样的?现如今,建筑业发达,为了更好的建设,及城市的美化,很多房地产企业征收老房子的土地,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拆迁补偿 。但是拆迁补偿也是需要纳税的,到底需要怎样进行房产企业拆迁补偿纳税呢?相信很多人有这样的困惑,下面律师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房产企业拆迁补偿如何纳税1、拆迁过程中,货币补偿部分以实际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就地安置部分应以成本价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即回迁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为4000平方米×(6000万元÷50000平方米)=480万元 。同时,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成本8000万元,拆迁户货币补偿7500元/平方米×1000平方米=750万元 。全部契税的计税依据为480万元+8000万元+750万元=9230万元 。2、拆迁过程中,货币补偿部分以实际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就地安置部分应以每平方米的货币补偿标准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即回迁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为7500元/平方米×4000平方米=3000万元 。全部契税计税依据为3000万元+8000万元+750万元=11750万元 。3、拆迁过程中,货币补偿部分以实际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就地安置部分应以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的市场价格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即回迁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为8000元/平方米×4000平方米=3200万元 。全部契税计税依据为3200万元+8000万元+750万元=11950万元 。二、 房产企业拆迁补偿纳税相关规定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四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评估价格、土地基准地价两种方式确定 。上述两个文件明确了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包括拆迁补偿费等 。在实际征管中,拆迁补偿费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补偿,货币补偿可直接并入契税的计税依据中,而房屋安置补偿的计税依据在上述文件中并未明确 。而同为财产行为税的土地增值税,对该问题已有明确的政策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的确认方法与上述条款规定相同,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基于对拆迁过程中房屋安置补偿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在征管上尚未明确的现状,部分地方税务机关以单位面积应支付的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费用核定其契税计税依据 。而部分省市是以新建房屋的市场价格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可见各地执行不尽一致 。房产企业拆迁补偿纳税是怎样的,对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可以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来确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 。还需要您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拆迁问题,您还可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 。百度搜索中国企业拆迁专家律师网,或者直接点击www.qycq.cn,用法律的武器来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六、拆迁补偿款要交什么税?政府拆迁取得的补偿款不用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增增值税 。但国税总局没有明确建筑物拆除是否缴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取得拆迁补偿款并不属于以上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征收范围 。因此,我们认为取得建筑物拆迁补偿款也应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 。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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