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规则 电商平台企业新收入准则是什么,电商收入怎么样

一、跨境电商需要哪些会计技能
对于外贸企业来说,跨境经营一般采取自营、店铺托管、商品配送等形式 。专家的回答是,要跨境,企业需要“get”的技能:国外也有各种促销节,所以企业需要柔性供应链、小批量生产能力、3-5天快速发货能力、旺季产能保障能力 。跨境电商的退货成本高,所以对产品质量控制和详细的页面描述要求高 。企业还应具备设计研发、在目标国家快速开发新车型、旧车型改造和产品质量控制的能力 。跨境平台多采用预付款模式,让企业很好的控制库存,自营B2C出口或与大卖家紧密合作,应具备实时大数据获取和分析的能力,而不是简单的等待买家下单 。另外,企业要摆脱小作坊的思维,引入ERP工厂管理方式,向精细化管理要利润 。企业还是要先做加法,再做减法,找到自己的优势,一厘米宽一公里宽,打造狼队,走出中国制造低端的困境 。只有品牌化才是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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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淘宝店铺代运营靠谱吗
代运营近两年口碑不太好(事实),影响了整个行业 。然而,财务人员不应该因此而完全放弃 。他们只需要了解一些运营常识,找的合作伙伴都是诚信合作的品牌单位,一般问题不会很大 。今天主要处理以下几个问题:“老板是自己学习运营好的吗?还算好操作吗?花钱代运营还好吗?”其实在我的理解中,这个问题可以分解成三个问题 。1.机会成本 。关于机会成本的问题,我先解释一下这个术语的概念:机会成本是指企业/个人放弃另一种经营活动去从事一种经营活动的机会,或者使用某种资源获得某种收益时放弃的另一种收益 。举个例子,如果你此刻正在看我的文章,你不可能和你的伙伴一起看稻盛和夫的《阿米巴运营》 。那么看我文章的机会成本就是“看稻盛和夫的《阿米巴运营》” 。作为企业的老板,你的机会成本很高 。也许你在经营阿里小店的时候,有一件关乎企业生死的重要事情等着你去处理 。你是怎么称的?你在学习阿里小店运营的时候,作为一个企业主,在战略方向上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提升 。业务未来下滑怎么办?在这个细分问题上,根据时间和成本,我个人的意见是企业主有资质的运营总监由第三方保管 。2.时间成本问题时间成本的概念是:“它是指一定数量的货币在不同的时间点上的价值和产量之间的差异” 。我们假设在一定的标准模式下(即不考虑其他技术、专利、原材料等问题),试想一下,如果小米手机是在苹果手机之前造出来的,那么现在小米手机和苹果手机的角色会互换吗?只争朝夕,也许晚一秒你就成功了,就像马云说的“今天很严酷,明天会更严酷,后天会很美好,但你明天晚上就死了 。”既然企业主是学运营阿里的,一开始肯定不会,那么等他学成归来,能赶上公司大有作为的那一天吗?招聘运营总监?时刻招聘很重要,入职后让员工了解产品很重要,时刻做推广规划也很重要 。在这个中心控制时间真的很难 。请代表操作?请百度一下阿里巴巴的运营公司,官网一水儿很美,多么金碧辉煌;搜索相关口碑,太多吐槽不在乎钱,评论水和水的区别,但是如果找到靠谱的代理运营,第三方运营在这里永远是最便宜的,直接了解产品后就可以动手了 。在这个细分领域,根据时间成本,我个人的意见是第三方保留运营总监这个合格的业务负责人 。3.试错成本问题试错成本是指“一个试错过程的成本就是试错成本” 。做B2B,在我早期的知乎更新,回复了“阿里巴巴的店铺有哪些运营技巧?”有人说过,你的版面会很大,信息量很大,这个中心的试错成本很高 。如果你找到一个不合格的运营总监,会给你带来一个烂摊子 。你拍拍不合格的运营总监的头,吸一口气,他就拍拍屁股走人 。毕竟你还是要收拾他留下的烂摊子 。比如你这个企业主,不知道怎么布局,怎么规划,那你就只能吃自己种下的苦果,也避免不了试错的成本 。如果是第三方保管,也是一样,不靠谱的公司 。反正就是牛给一拳,反正钱是收了 。如果你做了,你就输了 。你为什么在乎第三方保留它们?把你的成功归功于自己;你没做,所以有争论 。我给你演示清楚怎么操作 。你为什么不做呢?在这个细分中,根据试错成本,我个人的看法是,合格的运营总监企业主第三方托管最终回归到“企业主是自己学习/招聘、运营、经营阿里小店还是找第三
小创业,穷的,提倡自学;必须有基础,想尽快开商城,提倡第三方;公司到了一定的策划阶段,主张招聘运营总监 。我们再来看问题本身:为什么电商运营会让人产生抵触情绪?在这里,代理运营遇到了机会和成本的问题,完胜 。生成操作遇到时间成本问题,完全胜出 。遇到试错成本的问题,彻底失败 。而代理运营公司为了避免试错成本问题,不参与企业的选品、备货、供应链等问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但是企业做不到 。电子商务是待售的 。前期你设置结构之类的 。后面呢?只是放在那里做装饰?所以最后往往是这样一个结果:代理运营公司以极快的速度为企业搭建了一个网店,但是后来,代理运营公司根本就不想参与;而企业还在傻乎乎地等着这只现在养起来的“电商母鸡”不喂食就下蛋,那么有的读者会说:“试错成本环节也允许代理运营公司参与”,但是我告诉你,代理运营公司就算想参与也是无能为力的 。为什么?接下来看看我在另一篇文章里写了什么 。
观点:做运营需求具有的两个有必要点:1、在公司的位置怎样?你在公司的位置决议了你推进项目的开展速度和空间,不细说 。2、在公司能够调集的资源有多少?你一个人牛那不算牛,带着一群人牛才是真的牛 。个人英豪的年代早已结束,团队英豪才是王道 。做c2c绝不是你做好表面曝光点击成交数据就万事大吉的,还涉及到后续许多问题 。商场价格监控?新品开发?仓储物流?资金支撑?没有你悉数想到的,只要你还没遇到的 。这些问题发作时,你有多大的权限去调集资源来处理,很要害的决议了企业的电商团队能走多远 。那现在依据这两个起点考虑,一个站在门外的代运营,即便他运营技术水平再高明,把你表面数据做的再夸姣,他不沉浸到企业内部,不去整理企业电商合作环节,他仍是做不好运营的 。碰到在企业内部需求调集资源,他站在门外的运营,在公司没有位置,跟同僚不了解,即便企业老板合作得再好,但由于老板是不明白电商的,他怎样通过去调集组织?此处,代运营,卒,而且是死透了的那种 。咱们再从另一个维度来看下代运营公司需求满意的运营的需求:合理的运营布局:首要,你的电商团队布局1、你的电商团队有必要和库房在一起,这样你才能随时监控库存,产品质量改变,包装,库房的发货速度等数据 。而且业务员训练了解产品,找样品,美工摄影数据查询等各种便当,还便当库房爆仓时能够随时机动调取职工进行帮忙发货 。2、你的团队作业地址有必要是在市区交通便当的当地,这样做的优点有几点 。①发货时运费会降低(别小看运费问题,除非你是包邮,不然这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影响你的成交变换,至少会影响你30%的成交数据) 。②招聘职工的时分,职工在挑选作业的时分,会依据到达公司交游所花费的时刻来决议是否应聘以及上班 。不要跟我说包住宿,除非孑然一身到城市里的打工仔,不然都有点亲戚朋友或许对象什么的想陪伴在一起 。③跟外部打交道也便当的,总会有些工作要处理,对么?3、你的电商团队架构有必要要健全 。该有的职位有必要要有,必备的是运营1个,美工1个,业务员2个,库房发货顺利(仓管1,分拣员2) 。然后再依据电商团队开展而添加人数 。4、薪资架构要合理 。①运营是跟提成挂钩的 。②推行一般都是固定薪资,有决心能够掌控的话,主张让推行的成绩也跟成绩提成挂钩 。③美工一般都是固定薪资,有决心能够掌控的话主张让美工的薪资也跟成绩提成挂钩 。④业务员这块的薪资有必要跟成绩提成挂钩 。⑤好的薪资准则在必定的范围内也就影响了你的团队战斗力,决定你的这个团队能走多远 。其次,你的产品布局你不行能指望你的一切产品都卖的十分好,所以你在一开始布局产品的时分就要考虑到,哪些产品是拿来低赢利乃至平价或许微亏拿来引流的,哪些产品是拿来赚取赢利的,哪些产品是顺带着卖进行测款的 。爆款:你的爆款首要有必要是商场上的硬通货,有很大的消费商场,质量要过硬,库存要足,价格要低,拿来引流 。定价时多参考同行销量好的定价 。赢利控制在25% 。亏多了老板不满意,赢利高了跑不起量,而且形成规划的话,简单被同行抄袭 。赢利款:你的赢利款有必要是既有或潜在具有很大的消费集体的,质量要好,价格适中,这类产品是你店肆挣钱的中心点 。测验款:这类型产品就是测验一下哪些产品有成为爆款的潜力,哪些产品能够选为赢利款 。哪些产品实在卖不动就清仓下架掉 。活动款:前面现已有提到,店肆为了合作阿里巴巴的活动,需求设置一些价格虚高的产品,此类产品专做活动所用 。关于活动款的树立,能够单独选款,也能够从赢利款或许爆款里边选定从头做个一产品链接即可 。关于这四个款型产品的合理份额一般是1:5:3:1这样的份额来设置 。再次,你的店肆该怎样布局?你想传达给客户什么意念?你想展示给客户哪些数据?阿里巴巴的基本页面设置,除主页外,页面名称是能够调整的 。产品列表(产品展示的前后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决议成交要素)实力证书(公司实力展示,让客户发作信赖感)作业场景(公司实力展示,让客户发作信赖感)归纳展示(公司实力展示,让客户发作信赖感)设备陈设(公司实力展示,让客户发作信赖感)协作伙伴(公司实力展示,让客户发作信赖感)这些都是能够展示给客户的,展示的主题就是让客户信赖!让客户信赖!再次,产品概况页布局?这块该有的资料都是需求有的,削减客户提问时机,促进成交精准度,削减业务员沟通时的时刻本钱,个人主张遵从几个准则:产品尺度、分量、包装数据等,都需求明列清楚,尽量削减客户静默阅读时的疑问 。产品的使用方法,尽可能的展示给客户 。产品的功用,尽可能的展示给客户 。在阿里巴巴上面,你的产品图片不需求过度美化,尽可能的要实在还原度高 。在页面概况里边,尽可能便捷的让客户能找到公司的联系方式 。再次,时刻进展规划布局?在店肆刚开始的时分,跑曝光,跑成交量为主,让你的产品在商场上流转起来,每一个你流转起来的产品,都是你的一个广告宣传员,这重要性不用多说 。店肆有必定的销量之后呢?那你就要整理你的客户联系了,小客户调查布景,争夺开展成大客户;大客户树立协作联系,变成老客户;老客户服务好,增强他的被重视感,添加他对公司的粘性程度 。在店肆成型之后,就要考虑做成品牌,把控好价格监控,提高产品质量了 。许多店肆都是死在第二个阶段,重复恶性循环,不断的吃新客,老客户没去重视好开发和保护,店肆成交量也就死活都起不来 。假如你走到了第三步,那万万要注意去树立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保护好你的代理商的赢利,经销商的权益,散客拿货时的爱好 。看到没,从这个维度来调查的话,代运营公司能给你做好的有:店肆布局、产品概况页布局,店铺推广,运营策划,爆款打造、可是碰到了产品布局、时刻进展规划布局这三个方面,能让代运营公司死到惨不忍睹,死的不能再死的那种 。以上,看完之后,您觉得代运营公司,能行吗?能给你的企业干好工作吗?你连代运营公司能替你做些什么,不能替你做些什么都拎不清楚,一开始认为代运营公司能给你打来一座王国,最终发现代运营公司却只能给你一张王国的地图,绝望之下,你下次还敢再碰代运营公司?(在此也激烈斥责那些只为了自己成绩绩效的代运营公司出售人员,为了接到单子各种不着边际的吹,白白浪费企业的时刻本钱,资金本钱,唾弃之) 。总结:代运营公司提供给你的只有美工技术、运营技术;真正产品布局,供应链布局,还需要店主自己规划与协调,只有找到靠谱的运营公司加上优势的产品布局加供应链布局,淘宝这条路才能越做越好 。Ps:需要靠谱代运营公司合作的请私信我;行业深耕多年,做精不做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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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360金融课堂咋样,有听过的嘛?你好,个人认为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具体的品牌需要你自己观察斟酌的 。扩展资料:360金融一般是指360数科_1]_(360DigitalTech)是一家数据驱动、AI赋能的第三方金融科技平台,孵化于国内互联网安全公司360集团 。_1]_铝τ诔晌佑没в虢鹑诤献骰锇榈目萍计教ā3闪⒂2016年7月,于2018年12月14日登陆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 。旗下产品有360借条、360小微贷、360分期 。_3]360借条:是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为用户推荐即时到账的贷款服务 。_4]360小微贷:为小微企业提供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服务 。_4]360分期:360金融上线了消费金融子品牌,_5]_360分期自主搭建分期电商平台,并将绑定已有的金融科技业务 。Argus智能风控引擎360数科(原360金融)_1-2]_自主研发了Argus智能风控引擎,为360数科业务防范金融风险 。基于Argus框架,360数科的信用评估过程高度自动化,每件授信申请最快3秒钟反馈风控决策,最快3分钟处理完毕,至今,Argus引擎已处理近4000万个信用评估申请 。_6]宇宙魔方定价引擎360数科(原360金融)_1-2]_自主研发了宇宙魔方(Cosmic Cube)定价引擎,综合考虑用户的信用等级、贷款期限等诸多因素,根据算法自动监测和调整利率定价,并不断自动迭代定价模型 。发展历程2015年5月,360金服正式成立 。_4]2016年7月,成立360金融集团 。_8]2016年9月,360借条产品上线。_9]2018年9月,360分期、360小微贷上线;_10]_360金融集团独立运营 。_8]2018年12月,360金融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_11]2019年5月,360数科注册用户突破1亿人 。_4]2019年7月,获取保险经纪牌照 。_12-13]2019年12月31日,360金融累计注册用户1.35亿 。_14]2020年3月,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_15-17]2020年8月7日,360金融正式更名为360数科 。_1-2]社会责任截至2019年12月31日,360金融累计为400万三农、小微用户授信,累计借款金融逾700亿元 。在消费者教育方面,2019年,360金融联合公安、司法开展宣传活动117次,受众达3000万人次 。通过360金融互助平台,链接近百万爱心人士,累计筹款3000多万元,共帮助大病患者2000多人 。_15-17]财务数据美东时间2019年1月14日,360数科(原360金融)_1-2]_(Nasdaq:QFIN)向SEC提交6-K表格,宣布将采用全新的收入确认会计标准ASU 2014-09号 。360数科新会计准则统计口径下2018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约为11亿元 。_18]2019年11月27日,360数科(原360金融)_1-2]_(QFIN.US)Q3营收超预期,净利润同比增长27% 。_19]美东时间2020年4月30日,360数科(原360金融)_1-2]_(Nasdaq:QFIN)发布2019年财报 。数据显示,360数科2019年的净收入为92.2亿元,较2018年的44.47亿元增长了107.3% 。该公司在非美国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达27.52亿元,与2018年的18亿元相比增长52.8% 。截至报告期末,360数科的M3+逾期率为1.5% 。
五、电子商务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有哪些?现行法律调控的主要是比较传统的民事关系、商事关系、行政关系以及刑事关系等法律关系 。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打破了由传统法律来调整社会关系所形成的平衡状态,出现了许多法律调控的盲点 。它们涉及到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各个法律部门 。1、在民商法方面电子商务具有区别于传统商业的突出特点,交易主体的虚拟性和商品销售形式的无形化、信息化,尤其是电子商务过程的无纸化、无记录性决定了它具有不可追踪性 。这些特点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民商法对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在“面对面”情况下所发生的法律关系进行调整的根基 。另外,消费者通过网络进行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这势必要求其披露某些受到现行法律所保护的个人信息,诸如往来信件、收支账目、职业与教育情况、健康与医疗情况、婚姻家庭情况、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等,在传统上其中的相当大一部分是属于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的,而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不得不通过披露自己的个人隐私来接受所需产品和服务 。保护好这些脱离了本人控制的隐私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2、在刑法方面最主要的问题是对电子商务中出现的犯罪的认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和适用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电子商务中出现的犯罪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工具所实施的传统的刑事犯罪 。比如通过网络进行诈骗、洗钱等犯罪,对于这类犯罪,原则上应适用传统的刑事法律,但对其中诸如管辖等问题也要做出进一步的明确 。第二类是与计算机有关联的犯罪 。如对计算机数据进行修改,假冒他人身份并窃取计算机信息流的犯罪 。第三类的犯罪是在电子商务中特有的犯罪 。如通过互联网终端非法进入他人的计算机设施、破译他人密码、使用他人的计算机资源、利用互联网络向他人的计算机系统散布计算机病毒等犯罪 。现行的刑事法律对电子商务中特有的犯罪的调整还处在一种“灰色”或“黑色”状态之中 。3、在行政法方面主要是关于发生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具有违法性却又未达到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行为 。比如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有害数据防治、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等制度中所涉及到的行政违法行为,以及在电子商务中出现的违反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和消费者隐私权的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问题 。传统法律在电子商务中的行政责任的监控上还有诸多空缺 。4、在经济法领域由于计算机网络的出现,人们进行经济交往的习惯方式发生了改变,这就为国家对经济进行调控提出了新的课题 。比如电子银行、电子货币的出现,使得经济往来形式和传统的付款方式受到了冲击 。再如现代税收制度中的商品流转税的征收主要依赖于销售发票,所得税的征收则主要依赖于现代会计簿记制度,这种簿记制度又依赖于进货、销货和支出的单据凭证,由于网上交易的无纸化和无单据性,使得建立在交易和会计簿记制度上的税收征管制度无法正常运转 。另外,计算机网络的出现对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也提出了同样严峻的挑战,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交易方式一方面使得知识产权能以更快的速度、更廉价的成本进行传播,以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另一方面也使得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难度加大 。面对不断变化着的社会关系,现行法律表现出诸多盲区 。将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纳入到法律的调控之中,已成为当务之急 。7.1.2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交易的主要工具和方式 。电子合同的要约、承诺以及传递都是通过因特网进行,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不再使用传统的书面形式,合同的成立也不需经过传统的签字 。因此,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最基本法律因素,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成为当前法律工作者研究的焦点之一 。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主要涉及合同订立程序中的几个因素 。1、意思表达的真实性意思表达真实主要是指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的表示行为相一致的状态,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 。订立合同应当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由于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利用计算机,使用预先编制的程序,通过计算机网络自动发出要约或表示承诺,从而订立合同 。这就可能造成发出的合同订立信息不反映或不完全反映当事人的意图 。这样往往要到合同已被执行后才能发现其中的差错 。目前,法学界正寻求解决这一新的法律问题的方法 。2、缔结电子合同的时间和地点由于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是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系统之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自动完成,从法律角度应该明确订立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即合同生效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这方面不同国家的相关法律中已做出相应规定 。3、合同缔结形式问题传统法律中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作为交易的有效单证和证据,交易单据必须有签字予以确认 。为此我国的《合同法》和《电子商务示范法》已做出相关解释和规定 。规定指出,合同的书面形式可以是数据电文,签字形式可以是通过某种方式鉴定当事人身份,并表明当事人认可该相应信息 。网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表现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的客体及交易的行为所涉及的传统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即电子商务中的版权问题 。如:电子商务服务性行为中对传统出版物版权和数据库的保护问题等 。由于电子商务运行在虚拟市场,其版权保护问题也较传统版权保护问题复杂得多 。另一方面表现在传统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能否适用于在网络环境下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和商业标识的问题 。如:域名与知识产权的冲突等 。由于当前域名的法律地位还不明确,域名的注册机制还没有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制度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渠道,导致域名与姓名权、厂商名称权、商标权之间的域名与知识产权的冲突 。电子商务在现代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贸易形式的发展方向 。而电子商务中存在的各种争端成为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研究确立电子商务中各种争端的解决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必须通过完善立法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以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提高,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维护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法作为规范调整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法律范畴,是在新兴的贸易形式下产生的新的法律 。它具有其特有的调整对象,即电子商务活动中由信息流、物质流、资金流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电子商务法作为一切电子商务主体均应遵循的行为准则,贯穿于整个电子商务立法,对各项电子商务制度和法律规范起着统帅和指导的作用,是解释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依据,也是对法律漏洞的必要补充 。制定并完善电子商务法势在必行 。电子商务是基于因特网上的商务活动,其贸易的形式、途径、手段均与传统的交易形式有本质的差别,其税收问题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新兴的贸易形式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同时,也对传统货物交易方式中形成的税收理论和税收原则提出了新的挑战 。税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的、无偿的征收实物或货币而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和市场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 。税法是税的唯一表达形式,是税收制度和税收规则的体现,是国家凭借政权力量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以及组织、掌管财政收入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从法律上反映了国家财政经济政策 。在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中,税收管辖权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它是指一个国家政府对一定的对象征收税的权力 。税收管辖权即主权国家对本国税收立法和税务管理具有的独立管辖权力,它意味着主权国家在税收方面行使权力的完全自主性 。税收管辖权范围是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力所能达到的范围 。对于电子商务,不管选择哪种原则,在确定谁拥有课税的管辖权时都遇到了难题 。外国企业利用因特网在一国开展贸易活动,很多情况下已经不需要在该国境内设立常设机构,而只需装入事先核准软件的智能型服务器,便可买卖数字化产品;并且通过该服务器还可与世界各国的网上企业进行网络贸易,服务器的营业行为就很难统计和分类,交易行为主体也很难认定,这使该国失去了作为收入来源国对该类交易的所得征税的基础 。如果按“属人原则”征税,一个智能服务器能否算作“居民”,现行的法律没有规定 。目前判定法人居民身份一般以管理中心为标准,而每个服务器的实际管理控制中心均可分布于世界各地或迁移至避税地,这使得“属人原则”征税也失去了依据 。世界各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都坚持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的原则 。电子商务出现后各国对收入来源地的界定发生了争议 。网络空间的广泛性和不可追踪性以及网络交易行为和环境的虚拟化等原因,使得收入来源地很难确定,其管辖权也很难界定 。由于大多数国家都并行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就本国居民的全球所得以及本国非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课税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通常以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来免除 。即通过双边税收协定,规定居住国有责任对国外的、已被来源国课税的所得给予抵免或免税待遇,从而减轻或免除国际重复课税 。然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往往提供数字化产品的供应商与提供网络服务的服务器以及购买者分别位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 。在这样的电子商务交易中,应向数字化产品供应商的所在地缴纳税款,还是向提供网络服务的服务器的所在地征税,或者是向购买者所在地缴纳税款,现行的税收制度无法予以解决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来源地管辖权必将被弱化 。即使以上问题通过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协商得到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权依旧难以界定 。国际电子商务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原则显得软弱无力,对居民税收管辖权也提出严峻挑战 。虽然居民身份通常以公司的注册地标准判定,但是许多国家还坚持以管理和控制地标准来判定居民身份 。管理和控制中心可能存在于多个国家,也可能不存在于任何国家,这使得居民税收管辖权也形同虚设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公司更容易根据需要选择交易发生地,其结果是电子商务的交易活动将会普遍转移到管辖权较弱的地区进行 。7.2.2 “常设机构”原则受到挑战所谓“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场所 。其形式包括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矿场等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建筑工地及专职代理机构等 。现行的国家税收制度下,对营业利润的征税一般以是否设置常设机构并通过常设机构从事生产经营为标准 。然而,通过因特网运作的公司往往无须在各国设立传统意义上的“常设机构” 。一个可以进行销售的网络地址算不算常设机构?因此,建立在传统的现实的交易纳税原则的常设机构在电子商务中变得虚拟化,所得来源国难以对外国经销商在本国的销售和经营征税 。“常设机构”原则是当今国际税收领域的通行原则,它是联合国和经合组织为了协调各国税法上关于营业所得来源的判别标准不统一而设定的原则 。联合国范本和经合组织范本认为,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取得的营业利润仅在该国征税,但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所取的经营利润除外 。如果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进行营业,其利润可以在另一国征税,但其利润应仅以属于该常设机构为限 。缔约国一方居民在缔约国另一方境内从事营业活动,通常是基于物与人的因素设定常设机构,即以物的存在构成常设机构或以人的因素构成常设机构 。然而,电子商务使得非居民能通过设在来源国服务器上的网址进行销售活动,此时该非居民拥有常设机构吗?如果该网址不用来推销、宣传产品和提供劳务服务,它是否就能被认定为非常设机构而得到免税待遇呢?即使上述问题都解决了,常设机构概念似乎也不能为电子商务的来源国税收管辖权提供足够的保证 。因为,一旦由于某个设备的存在而被认定为常设机构从而需要纳税,那么该设备马上就会搬迁到境外 。另外,如果客户从销售商的网址中输入数据和信息,这会引起常设机构的认定吗?按照现行国际税收协定的解释,这似乎应该被认定为常设机构 。但是,如果通过设立销售机构与通过网址销售,从税收角度看,其效果是一样的,那么税收中性原则又该如何体现呢?税收中性要求不同销售方式引起的税收结果不一致的,这才不会扭曲各种销售方式的关系 。电子商务引起的关于常设机构的法律问题还涉及到有关代理商的特殊争议 。7.2.3电子商务税务管理问题在税务管理方面,电子商务这一新事物也给税务征收带来许多新问题:1、由于来自计算机网络的贸易形式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对从一个国家的市场获得收入的能力与可能不断增加的交易难于追踪 。2、如果认定计算机服务器构成一个常设机构,应否申报纳税报表?如需申报,哪些所得应归属这个常设机构?哪些类额可以减除?3、电子商务的无纸化交易和纳税的无纸化申报,使账簿,凭证无纸化,而这些电子凭证又可以不留痕迹被轻易修改 。随着电子银行的出现,一种非记账的电子货币可以在税务机关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完成纳税人之间的付款结算业务,这就使传统凭证为根据的税务征管失去基础 。所有这些都给税务征管、稽查增加了难度 。4、利用因特网进行的产销直接交易,导致了商业中介作用的削弱,从而使依赖中介代扣税款的作用也随之削弱 。5、印花税是各国普遍开征的传统税种,其征税对象为交易各方面提供了书面凭证,而因特网的无纸化交易不但使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了基础,而且也令印花税的凭证贴花无从下手 。7.2.4所得税性质的界定问题在多数国家的税法中对有形商品的销售,劳务的提供和无形财产的使用区分为经营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等,并且规定了不同的课税依据 。比如,对销售商品的课税可能取决于商品所有权在何地转移或销售合同在何地商议并签订,对劳务的课税取决于劳务的实际提供地,特许权使用费则适用预提所得税的规定 。著作权和专有技术等交易在以前的税务处理中,销售方要就其来源于购买方所在国的所得缴纳预提税 。而电子商务提供的商品为数字化产品 。因特网中成长最快的领域就是网上信息和数据的销售业务 。原来购买书籍、画册、报纸和CD的客户,现在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直接取得所需信息 。政府对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视为提供服务所得还是销售商品所得就很难判定,这必然引起税收的一系列争论 。比如,原来通过购买国外报纸而获得信息的顾客现在可以通过上网服务获得相同的信息 。在传统销售渠道下,来源国政府能从报纸的销售中取得税收收入,但是现在来源国政府却不能对网上销售征收流转税从而取得税收收入 。如果仍将网上销售视同销售产品,那么这些销售是在未使用来源国任何公共设施的情况下取得收入的,此时能说外国商人逃避税收吗?也许将网上销售视为提供劳力更合理,但是,又该如何判断劳务的提供地呢?电子商务打破了劳务的提供地与消费地间的传统联系,虽然劳务的消费地在本国,但劳务的提供地并不在本国,这同样也限制了将网上销售视为劳务征税 。在电子商务中预提税的课征已成为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 。由于因特网的广泛应用,著作权和专有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 。然而,征税却成了问题 。例如,A国的软件公司把软件销售给B国的用户或公司,A国的软件公司不需要有任何人员在B国出场,B国的用户或公司可以通过因特网直接接近A国的软件公司的服务者,以可再用的格式从A国的软件公司服务者那里把软件下载到自己的计算机里 。这种方法,由于媒体不是实际实物的转移,税务局对它征预提税似乎理由不足 。除以上问题外,由于电子商务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和流动性,严重侵蚀了现行税基,并直接导致了各国新的避税形式,这方面问题也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显得日益突出 。7.3推广电子商务的法律对策电子商务在现代贸易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必将取代原有的贸易形式,并主导整个贸易形式的发展 。然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带来了很多新的法律问题,并涉及各个法律部门 。对此传统的法律法规显得软弱无力 。仅仅通过对原有的法律进行修订无法实现对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各种新的法律问题的解决,并且一些新的法律问题至今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为适应并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就必须有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系统、全面的规范的电子商务法律规范 。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已势在必行,这也是社会发展的必须和必然 。当前,世界范围内的电子商务立法活动正在广泛开展 。7.3.1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为保证电子商务法有效合理的调整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电子商务法要具备以下基本原则:1、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自由原则参加电子交易的各方应当能够以电子方式选择交易方式,应当能够按双方的意愿确定交易协议的条款,不应含有被强迫的成分和由国家强制执行 。电子商务活动主体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进行交易、和谁交易 。这完全体现电子商务主体的意思自治 。2、电子交易证据的平等待遇原则电子签名和文件应当与书面签名和书面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电子商务的电子文件包括电子商务合同以及电子商务中流转的电子单据 。电子文件的形式与传统书面文件大相径庭 。传统的书面文件包括书面合同和各种书面单据,以有效的形式和文字表现出来,具有有形物的特点,因而,书面文件长久以来被各国法律认可为可被采纳的证据 。而电子文件的表现形式是通过调用存储在磁盘上的数据信息,其实质是一组电子信息,这突破了传统法律对文件的界定 。在电子商务中,这些电子文件就应当是证据法中的电子证据 。各国法律中都逐渐加入有关电子证据的规定,运用法律和技术上的手段使电子证据取得与传统书面证据同样的法律地位 。3、中立性原则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目标就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规则,这是商法的交易安全原则在电子商务法上的反映 。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有很多,这些主体的利益追求各不相同,为了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实现公平的目标,就必须确立电子商务法的中立原则 。中立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技术中立;②媒介中立;③实施中立;④同等保护 。4、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原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营者越来越处于优势地位,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中传统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显得更加力不从心 。电子商务活动的新特点要求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更为有力的保护 。因此,电子商务法必须为电子商务建立适当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还必须协调制定国际规则,让消费者可以明确对某一贸易如何操作以及所使用的消费者权益 。还需要制定出具有预见性的法规,以便明确解决争端的方式及负责部门 。5、安全性原则由于电子商务的应用必须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而现在社会上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自然灾害都会给电子商务的用户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因此,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成为电子商务法的主要任务之一 。电子商务法作为一切电子商务主体均应遵循的行为准则,贯穿于整个电子商务立法,对各项电子商务制度和法律规范起着统帅和指导的作用,是解释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依据,也是对法律漏洞的必要补充 。7.3.2《电子商务示范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6月提出《电子商务示范法》蓝本,为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一个范本 。1996年12月联合国大会决议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 。它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关于电子商务的世界性法律,使电子商务中的许多主要法律问题得以解决 。《电子商务示范法》共分为两个部分、四章共17条 。1、第一章“一般条款”的内容⑴ 关于《电子商务示范法》的适用范围 。该法第一条规定:《示范法》适用于在商业活动方面使用的、以一项数据电文为形式的任何种类的信息 。⑵ 对一些技术术语的定义 。该法第二条解释了包括数据电文、电子数据交换、发端人、收件人、中间人、信息系统等概念的含义 。《示范法》首次提出数据电文发端人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界定 。指出所谓“发端人”是指可认定是由其或代表其发送或生成该数据电文然后获许予以储存的人,但不包括中间人 。⑶ 对《电子商务示范法》的解释原则和方法 。对该法做出解释时,应考虑到其国际渊源以及促进其统一使用和遵守诚信的必要性;对于由该法管辖的事项而在该法内并未明文规定解决方法的问题,应按该法所依据的一般原则解决 。⑷ 经由协议的改动 。该法遵循了当事人合同自由原则,赋予当事人协议以最高效力 。2、第二章“对数据电文的适用法律要求”的内容⑴ 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 。规定了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 。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赋予数据电文同其它法律行为形式同等的法律地位 。⑵ 关于对书面形式的要求 。该法规定:无论法律是否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或仅仅规定了信息不采用书面形式的后果,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 。⑶ 关于签字的要求 。该法规定:无论法律是否要求由一个人签字,或仅仅规定了无签字时的后果,则对于一项数据电文而言,当能通过使用一种方法鉴定该人身份且该人认可了数据电文内涵的信息或者从所有各种情况看,包括根据任何相关协议,所用方法是可靠的,对生成或传递数据电文的目的来说也是适当的,即满足了该项要求 。⑷ 关于原件的要求 。无论法律是否要求信息须以原始形式展现或留存,或仅仅规定了不以原始形式展现或留存信息的后果,倘若有办法可靠地保证自信息首次以其最终形式生成,作为一项数据电文或充当其它用途之时起,该信息就保持了完整性,如要求将该信息展现,可将该信息显示给观看信息的人,则即满足了该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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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何给公司估价【电商平台规则 电商平台企业新收入准则是什么,电商收入怎么样】1、如果公司盈利,但营收增幅不是很高(也就是不超过40%),那么,估价是:5倍市盈率 。比如:一家公司一年营收1亿元,利润1000万,那么公司的估值是5000万 。2、如果公司暂时不盈利,但营收增幅很高,此时就不能按市盈率估价了,而是按市销率,并大致估算几年后会达到什么规模,预期利润率多少,综合考虑之后,再给个估价 。比如某大型电商平台的估价 。在过去几年,它每年的营收增幅都在100%甚至200%以上,所以暂时不盈利没关系 。90年代很多网络股,现在很多创业板上颇有想象力的股票,都是这样 。说实在的,弹性很大 。一些方法:1、收益法是依据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经折现或资本化处理来估测资产价值的方法 。分段折现现金流量模型是最具理论意义的财务估价方法,也是在实务中应用较广的评估方法 。其评估思路是:将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分为两段,从现在至未来若干年为前段,若干年后至无穷远为后段 。前段和后段的划分是以现金流量由增长期转入稳定期为界,对于前段企业的现金流量呈不断地增长的趋势,需对其进行逐年折现计算 。在后段,企业现金流量已经进入了稳定的发展态势,企业针对具体情况假定按某一规律变化,并根据现金流量变化规律对企业持续营期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将前后两段企业现金流量折现值加总即可得到企业的评估价值 。2、市场法又称相对估价法 。是将目标企业与可比企业对比,根据不同的企业特点,确定某项财务指标为主要变量,用可比企业价值来衡量企业价值 。即:企业价值=可比企业基本财务比率×目标企业相关指标 。在实际使用中经常采用的基本财务比率有市盈率(市价/净利)、市净率(市价/净资产)、市价/销售额等 。由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在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时,最关键的问题是选择可比企业和可比指标 。对于可比企业的选择标准,首先要选择同行业的企业,同时还要求是生产同一产品的市场地位类似的企业 。其次,要考虑企业的资产结构和财务指标 。可比指标应选择与企业价值直接相关并且可观测的变量 。销售收入、现金净流量、利润、净资产是选择的对象 。因此,相关性的大小对目标企业的最终评估价值是有较大影响的,相关性越强,所得出的目标企业的评估价值越可靠、合理 。在产权交易和证券市场相对规范的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市场法是评估企业价值的重要方法 。优点是可比企业确定后价值量较易量化确定,但在产权市场尚不发达、企业交易案例难以收集的情况下,存在着可比企业选择上的难度,即便选择了非常相似的企业,由于市场的多样性,其发展的背景、内在质量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 。这种方法缺少实质的理论基础作支撑,这就是运用市场法确定目标企业最终评估值局限性所在 。仅作为一种单纯的计算技术对其他两种方法起补充作用 。3、成本法 。又称成本加和法 。采用这种方法,是将被评估企业视为一个生产要素的组合体,在对各项资产清查核实的基础上,逐一对各项可确指资产进行评估,并确认企业是否存在商誉或经济性损耗,将各单项可确认资产评估值加总后再加上企业的商誉或减去经济性损耗,就可以得到企业价值的评估值 。其计算公式为:企业整体资产价值=∑单项可确指资产评估值+商誉(或-经济性损耗)从评估公式来看,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企业价值一般需要以下几个步骤:①确定纳入企业价值评估范围的资产,逐项评估各单项资产并加总评估值 。首先是对企业可确指资产逐项进行评估,因此,确定企业价值评估范围尤为重要 。从产权的角度看,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应该是全部资产 。从有效资产的角度看,在对企业整体评估时,需将企业资产范围内的有效资产与对整体获利能力无贡献的无效资产进行正确的界定与区分 。对企业持续经营有贡献的资产应以继续使用为假设前提,评估其有用价值 。②确定企业的商誉或经济性损耗 。由于企业单项资产评估后加总的价值无法反映各单项资产间的有机组合因素产生的整合效应,无法反映未在会计账目上的表现的无形资产,也无法反映企业经济性损耗 。因此,还需要用适当的方法分析确定企业的商誉或经济性损耗 。③企业的负债审核 。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而评估目标又是确定企业净资产价值时,就需要对企业负债进行审核 。对于企业负债的审核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负债的确认,二是对负债的计量 。从总体上讲,对企业负债的审核,基本上要以审计准则和方法进行,以正确揭示企业的负债情况 。④确定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价值,验证评估结果 。将企业各项单项资产评估值加总,再加上企业的商誉或减去经济性损耗,就得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价值 。对用成本加和法评估企业价值的结果,还应运用企业价值评估的其他方法(通常是收益法)进行验证 。以验证成本法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 。2004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指出,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由于历史原因,成本法成为了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首选方法和主要方法广泛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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