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退职如何办理,退职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怎样办理退职手续
根据1978年6月2日国务院第104号通知(国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号文件),退休、退职手续如下:1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立即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送当地社保部门审批 。2.下列情况,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1 。经有关部门批准破产企业依法关闭,破产企业按有关规定需要办理提前退休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2、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退休或辞职,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意见,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办理退休或辞职手续 。3.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申请退休的,由企业将其档案送当地劳动部门初审,报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4.个体劳动者应在符合享受养老待遇条件的当月,持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手册等证件向当地劳动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延伸资料:退休退职后的待遇: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的职工,退休后按以下标准按月发给退休费,直至死亡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 。解放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发给标准工资的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并连续工作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放;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放;连续工作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放 。退休费不足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放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规定,需要生活帮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护理费的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名普通职工的工资;日常生活不需要帮助的,按标准工资的80%发放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职工办理退休的详细流程
【退职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退职如何办理,退职如何办理退休手续】(1)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携带本人户口簿和真实住址证明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由社区签字盖章后交企业填写其他部分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月份(通常月份:15日至30日;黄金周:4月底至5月25日,9月底至10月25日) 。单位公章后,职工档案、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五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单》后,也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中的“个人档案申报/企业退休审批网上申报”或“个人档案申报/企业退休审批网上申报”计算待遇并打印《退休人员审批表》,然后办理审核(3)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档案,《退休人员审批表》到退休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缴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持退休部门审核过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部门复核,办理养老金发放手续 。055-79000载入员工个人档案 。区县所属企业的正常退休职工,由企业直接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因病提前退休怎么处理?(1)员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前一个月,携带户口本和真实地址房间证明到实际居住的社区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由社区签字盖章后交企业填写其他部分;(2)企业专管员持职工身份证(原件)、档案、《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审批部门审核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清单;(3)持《提前退休人员审批表》、档案、养老保险手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休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缴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4)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部门审核,办理养老金支付手续 。怎么辞职?(1)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一个月,应携带本人户口本和实际住址的”房屋证明”到实际居住的社区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由社区签字盖章后交企业填写其他部分;(2)企业管理人持职工身份证(原件)、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账户清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审批部门审核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3)持《退职人员审批表》、档案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休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支付退休人员活动经费;(4)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部门审核,办理养老金支付手续 。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一)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15-24日,持《退休人员审批表》、《失业证》及其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养老保险手册》到市就业管理中心培训就业综合服务大厅退休申报窗口提出申请 。户籍为甘井子的失业人员,必须自带档案(到甘井子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本人档案) 。(2)提前退休、辞职的,除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身份证》(一式三份) 。(三)特殊工种资格认定程序:从事特殊工种且累计工作满规定年限,编号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的失业人员及其复印件,于2011年12月15日到市就业管理中心培训就业综合服务大厅退休申报窗口申请特殊工种退休资格认定
关于延长退休有关问题的说明根据《失业证》(大劳险字〔1997〕274号)规定,自2012年9月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缴纳养老保险满十五年的人员,不得继续参保缴费 。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退休时间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 。业务办理流程(1)每月末,市社保中心根据系统记录的身份证信息,对当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满十五年的用人单位职工增加系统限制,下月不能生成个人应付账款 。(二)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延长退休时间的,由用人单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任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可通过网报系统“表格下载”下载)到当地人社局审批备案 。(3)用人单位持当地社保局核实的《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申请取消系统限制 。系统取消限制业务后,可以申请重新生成个人应付账款 。(四)不符合延长退休时间政策规定的人员申请退休,具体要求参照退休审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 。其他要求(一)用人单位有按照政策可以延长退休时间的职工的,应当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审批备案,并将审批意见报送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因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滞纳金不得减免 。(二)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增加标识的,请用人单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申请修改 。(3)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需要持审批意见(市内单位由退休待遇审批部门负责审核,其他区县由当地人社局负责审核)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退休政策依据:(1)1992年以前,国办发[1978]104号/辽大发[1986]111号(2)1993-1994年,大劳发[1993]34号(3)1994-1996年,发[1993] 。
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是,退休人员先填写相关的退休审批表;然后,单位将员工的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资料上报当地社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者,享受退休人员身份;最后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退休 。退役的具体流程如下: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养老卡)、个人照片(办理退休卡)等材料;2.社保经办人员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填写退休审批表,在退休当月连同当事人人事档案一并提交社保机构,社保机构审核是否符合退休条件;3.社保审核通过后,根据退休年龄、参保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算具体养老金;4.经办人根据社保计算结果完善退休审批表,提交社保确认审批 。完成后由社保出具退休批文并制作退休证,委托银行办理其养老卡;5.管理人将填好的退休证和银行卡交给退休方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员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也需要雇主的配合 。退休需要的材料除了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核定表,还有养老保险手册,个人缴费凭证等等 。对于这部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提前退休的职工,可以到当地养老保险机构详细询问退休时的具体情况 。
【法律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延缓退休备案表》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br〉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r〉(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br〉 《用人单位职工延缓退休备案表》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九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与实行聘用制的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br \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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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怎么办理
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是,退休人员先填写相关的退休审批表;然后,单位将员工的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资料上报当地社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者,享受退休人员身份;最后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055-79000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2.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055-
一、辞职管理被派遣员工因病或因公辞职时,应提前30日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 。在辞职申请被批准之前,他们应该继续工作,不能先离职 。1.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交接工作,并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由相关人员签字的书面交接清单 。人事部门结清当月工资,凭交接清单办理正式离职手续;2.在劳动合同期内,因合同终止不续订合同或要求辞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3.本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违约金 。二 。辞职程序1 。员工辞职(1)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填写《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用人单位会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结算工资 。擅自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工资;(2)正式员工辞职的,应当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后结清工资 。擅自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不予办理相关人事和社保关系转移 。三 。转出人事关系1 。转出人事档案、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 。2.转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 。关于社保手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员工直接到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员工流动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不论年龄大小,均可申请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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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退职
辞职是指因患病或伤残基本丧失工作能力,但在年龄、工龄或个人缴费年限等方面不具备退休条件的职工 。经医院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组织批准,退出生产或工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和补偿,用于休养 。辞职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国有和公私合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辞职处理: (一)年老体弱,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或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确无轻活可分配的 。(二)本人自愿辞职,且其辞职不妨碍本单位生产或工作的;(三)连续工龄不满三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四)就业后半年内,发现有严重慢性病,不能继续工作的;符合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辞职时,企业、机关单位按以下标准发给一次性退休津贴:连续工作不满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每满一年,加发一个月工资;十几年,从第十一年开始,每满一年,加一个半月我的工资 。但是,退休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30个月的工资 。符合第二条第一项条件的职工辞职时,除按本条规定发给四个月工资外,另发给退休津贴;当符合第2 (3)条条件的工人或雇员退休时,除了本条规定的津贴外,还将向其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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