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CSCO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相关的毒性管理指南》解读:8大毒性的处理方法( 三 )


2.5 肺毒性(肺炎)
肺毒性(肺炎)是一种罕见但有致命威胁的严重不良事件,与其他irAEs比较,肺炎发生的时间相对较晚,中位发生时间在2.8个月左右,而联合治疗的患者肺炎发病时间较早,NSCLC发生肺炎的起始时间要早于恶性黑色素瘤[14] 。与NCCN指南一致,比较其他irAEs,更重视肺毒性的诊治:G1毒性即建议暂停ICIs治疗;G2毒性在静脉激素治疗48~72 h后若症状无改善,按G3~4治疗;G3~4,永久停用ICIs治疗,静脉激素治疗48 h后若症状无改善,可考虑英夫利昔单抗或吗啡麦考酚或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治疗 。不同于NCCN指南的是,CSCO指南中肺毒性的分级因素更复杂,除了临床症状外,还加入影像学和干预措施等因素,更为全面;此外,肺毒性的管理分为Ⅰ~Ⅲ级不同级别的推荐,重点突出,更有利于临床医师参阅 。
2.6 类风湿性/骨骼肌毒性
在关节炎方面,虽然NCCN指南和CSCO指南都分为3级,但分级标准有所不同,NCCN指南参照累及关节数、功能评价和影像学(X线片、超声或MRI),而CSCO指南主要依据症状及对日常生活能力的影响来分 。治疗原则两者一致 。
总体来说,G1:继续ICIs,首选非甾体类消炎药(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NSAIDs),无效考虑使用激素,仍无效升级管理;G2:暂停ICIs,使用激素,无效升级管理;G3:暂停或永久停用ICIs,激素无效考虑其他免疫抑制剂 。在肌炎/肌痛方面,CSCO指南的分级以及治疗更为细化,摒弃肌酸激酶/醛缩酶这一因素,根据症状及对日常生活能力的影响分为G1~3;并分别给予详细的治疗推荐,CSCO指南更为积极,更早推荐使用激素,G1如果肌酸激酶水平升高并伴有肌力减弱,可给予激素,对于G3,考虑静脉免疫球蛋白治疗级血浆置换(Ⅱ级推荐) 。
2.7 输注反应
免疫联合治疗可能增加输注反应的复杂性,在KEYNOTE-407研究中,帕博利珠单抗(pembrolizumab)联合化疗组和化疗组G3~4输注反应的发生率分别为2.4%和0.6% 。
CSCO指南与NCCN指南基本一致:对轻微或中度的输注反应需要对症治疗、减慢输液速度或暂停输液;对再次发生的输注反应也需要考虑永久停药;对严重的、危及生命的输注反应推荐参考各种输注反应指南迅速处理;对3~4级输注反应患者建议永久停药 。但CSCO指南更为细致,G1~4分别详述处理方案 。
2.8 少见毒性管理
NCCN指南中并未按照常见和少见进行分类 。
2.8.1 神经系统毒性
与NCCN指南基本一致,但CSCO指南在分级上更为细致 。
(1)重症肌无力(MG):无G1;G2:暂停ICIs,给予吡斯的明,可予口服激素;G3~4:永久停止ICIs,除激素外,可考虑免疫球蛋白或血浆置换 。
(2)格林巴利综合征:无G1;G2~4,永久停止ICIs治疗,应用大剂量激素冲击,与免疫球蛋白或血浆置换联合应用 。
(3)无菌性脑膜炎:G1~2暂停ICIs,G3~4永久停止ICIs;激素治疗为主;在脑脊液结果明确以前,经验性给予抗病毒(静脉给予阿昔洛韦;CSCO指南中还推荐经验性抗生素治疗;Ⅱ级推荐) 。
(4)脑炎:G1~2暂停ICIs,G3~4永久停止ICIs;激素治疗为主,如果症状严重或者出现寡克隆带,给予激素冲击或免疫球蛋白治疗,如果病情进展或出现自身免疫性脑病,给予利妥西单抗(CSCO指南推荐或者血浆置换);在脑脊液结果明确以前,经验性给予抗病毒(静脉给予阿昔洛韦;CSCO指南中还推荐经验性抗生素治疗;Ⅱ级推荐) 。
(5)横断性脊髓炎:一旦发生,永久停止ICIs,根据病情,可给予大剂量激素冲击联合免疫球蛋白或者血浆置换(Ⅱ级推荐) 。
2.8.2 血液毒性
NCCN指南中并未涵盖免疫相关血液毒性 。血液毒性并不多见 。SHR-1210的Ⅰ期临床研究显示,贫血发生率为11%,其中G3~4为2%;白细胞减少症为12%,血小板减少症为1%,无G3~4 irAEs[16] 。G1溶血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可以安全地继续治疗,更严重的需要激素治疗,无效的话需要给予免疫抑制剂 。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获得性血友病,无论级别,均需停药,对于获得性血友病,G1即建议给予激素及输血支持治疗;G2给予凝血因子替代治疗,予激素±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G3~4,如果上述治疗后继续恶化,予环孢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对于再生障碍性贫血并不推荐使用激素,而是造血生长因子、ATG+环孢素和环磷酰胺等治疗 。由于肿瘤、其并发症和其他抗肿瘤治疗均可导致血细胞减少,因此在诊断免疫相关的血液系统毒性时应排除这些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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