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药品开封后有效期怎么算,你真的知道吗?

感冒药、肠胃药、解热镇痛药、慢性病药……现在很多家庭都备着各种常用药 。家庭小药箱的普遍存在,一方面体现了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过期药品的问题 。药不是食物,没有为了不浪费而无病吃药的道理 。今天,我们请北京积水潭医院药学部药师任爽、大兴区人民医院药剂科药师任赛飞给大家说一说药品有效期究竟如何计算,有效期是否等同于使用期,以及过期药的危害 。
药物|药品开封后有效期怎么算,你真的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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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图:视觉中国
(1)“哪一天”过期怎么算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质量及药效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时限,也是供临床使用的最长有效期限(天数、月数或年数) 。
药品有效期是在对该药品进行一整套科学试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通过查看药品外包装(如药瓶、药盒等)或内包装(如胶囊铝箔、输液袋等),可以看到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的标注,部分药品还标注了失效日期 。
根据现行《药品说明书与标签管理规定》,药品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字表示 。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有效期至××××年××月××日”,也可用数字和其他符号标示为“有效期至××××.××.”或“有效期至××××/××/××”等 。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会正确计算药品的具体失效时间 。看看下面的正确示例就明白了 。
如果药品“有效期”为2022年1月,就是说药品至2022年1月31日还有效,即有效期是指当月而言 。如果药品“失效期”为2022年1月,则表示药品可以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即药品在标注月份的第一天就已失效 。
再说得具体些:
有效期为2年的药品,若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0/9/21,则该药品可用至2022年9月20日;
药品标注“有效期:2021年11月30日”或“有效期:2021年11月”,都只能使用到2021年11月30日;
药品标注“失效期:2021年10月30日”,只能使用到2021年10月29日;
药品标注“失效期:2021年10月”,只能使用到2021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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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期为何不能绝对保证药效
吃过期食物有可能拉肚子,吃过期药的后果可没这么简单 。
药品过期后,随着时间的增加疗效会降低,甚至失效,达不到理想的治疗效果可能导致疾病加重 。另外,由于药品已发生理化性质的改变、发霉或变质,还会产生有害物质 。需要说明的是,不要觉得药品外观、气味无明显变化,刚刚过期就没事 。因为一些冲剂、糖浆等加入辅料的药品容易在一定温度下发生霉变,滋生细菌,而肉眼很难察觉 。因此,药品一旦过期,为了保证疗效及用药安全,应立刻停止使用 。
在一些情况下,没有超过保质期的药品也不一定安全 。人们往往会忽略一件事:药品外包装上的有效期是在药品按规定条件下贮存并未开封的有效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规定,不同药品的贮存条件是不同的 。药品的贮存主要受温度、湿度、光照、空气等条件影响 。一般来说,药品的保存湿度适宜范围在45%-75%,常温储存药品的温度要求在10℃-30℃之间 。部分药品易受温度和光照的影响,需要放置于阴凉处、凉暗处或者冷藏保存 。其中,“阴凉”指温度不超过20℃,“凉暗”指避光保存且温度不超过20℃,“冷藏”温度应在2℃-10℃之间 。此外,“避光”是指避免日光直射;“密闭”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密封”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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