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雨|急救车接诊猝死患者,事后家属录音索赔120余万

作者:刘严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梁雨 北京仁创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顾
患者李某在上班时突然昏迷,同事呼叫急救电话,救护车约30分钟后到达,检查患者已无生命迹象,瞳孔散大固定,心电图为直线 。急救医生向现场领导及同事交代病情,与家属电话沟通后,家属表示理解,放弃抢救,拒绝报警,对死因无异议 。之后,患者家属认为救护人员没有按照急救规范对患者采取应有的急救措施,没有进行心肺复苏或使用急救药品,也未将其运送到附近的医院救治,救护人员存在过失,导致患者失去救治机会 。遂将急救中心告上法庭,索赔各项费用120余万元 。
医方向法院提交了《院前急救医疗记录》,患方向法庭提交了与救护车随车医生和司机分别通话的录音(事发后通话,经鉴定未被剪辑) 。当地公安局委托法医对患者进行了尸体解剖,鉴定结论是符合患心脏病,心力衰竭死亡 。患方申请对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但因拒绝缴纳鉴定费而撤回鉴定申请 。
法庭经调查认为医方行为存在瑕疵:(1)《院前急救医疗记录》中记载车型为“抢救型”,但救护车上没有配备护士;(2)救护人员认可到达现场时间为10:38,而记录时间为10:28;(3)医生签名处为2名医生,实际上到场只有1名医生,并且尚处于“实习期” 。由于患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医方过错行为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未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不能认定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
院外猝死发生率高,但抢救成功率极低
据报道,在2012年的北京,医疗急救系统确认北京城区的猝死病例共9897例,其中有2421例(24.5%)进行了心肺复苏 。急救系统从接到电话至派遣抢救人员到达现场的平均时间是16分钟,在医疗急救系统(EMS)到达后,四分之三的患者已无生命体征,而在实施抢救的心源性猝死患者中,最终能够存活下来的仅为1.3% 。北京已经是医疗条件最好的城市,深圳曾报道,院外猝死抢救成功率仅0.06% 。
因此,作为一个院前急救的随车医生,遇到猝死患者的几率相当大,而大部分患者在救护车到达前早已死亡 。只有在救护车短时间到达,或者有旁观者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时,患者才可能有复苏成功的希望 。
救治猝死患者风险极高
因猝死发生比较突然,患者家属常不能接受,逼迫救护人员持续施救,甚至威胁救护人员人身安全 。部分患者家属不在身边,常会对急救人员的抢救过程产生质疑 。
院外抢救措施有限,转诊风险高,易导致医疗纠纷 。救护人员实施抢救在众目睽睽之下,易被拍照、录像,稍有差错容易被留取证据 。还可能遇到三无患者(无名字、无钱、无家属),处理起来相当棘手 。
出诊遇猝死患者应如何救?
【梁雨|急救车接诊猝死患者,事后家属录音索赔120余万】虽然在急诊工作了十多年,但是笔者没有随救护车处理过院前急救,对于救护系统的流程和规范不甚了解 。但是常常接诊救护车转运来的患者,对救护车的运作有所耳闻 。
对于到场发现已无心跳、血压和自主呼吸的患者,一般救护人员会判断是否需要抢救 。需要立即抢救的患者,会立即开始抢救,有复苏希望的立即就近转运至医院;而经抢救后,无复苏希望,已无生命迹象者,宣告临床死亡 。对于部分患者,救护人员到场后判断其死亡时间较长,无抢救意义,就直接宣布临床死亡,告知家属 。遇到三无人员与家属对死亡有异议者,需要报警处理 。
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抢救猝死患者基本要看家属的态度 。经常听说救护人员被家属围堵在家中,对已经身体冰凉的尸体实施持续心肺复苏,只因为家属认为患者没有死 。也经常接手救护车转运来的猝死患者,已是死亡状态,据称到场时患者早已无生命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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