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取消职称晋升、停发绩效工资……这10起通报值得警惕!( 二 )


No.6
安徽省合肥市某医院原职工杜某某发表的论文数据系购买
安徽省合肥市某医院原职工杜某某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论文,经查,系存在购买实验数据、由他人代写代发科研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 。
经协调,由杜某某现工作单位对杜某某作出如下处理:取消杜某某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五年,同时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并给予行政降级处理(从主治医师降为医师) 。
No.7
河南省周口市某医院柳某某、河南大学某医院张某发表的论文系代写
河南省周口市某医院柳某某作为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河南大学某医院张某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经查,系代写论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以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柳某某:立即进行诚信诫勉谈话;予以全院通报批评;要求该篇论文撤稿、取消一切与该论文相关的所得利益和荣誉;五年内不得申报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 。
2、对第二作者张某:通报至所在单位;要求所在单位立即进行诚信诫勉谈话 。
No.8
【科研诚信|取消职称晋升、停发绩效工资……这10起通报值得警惕!】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某医院陆某某、韦某某发表的论文系中介购买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某医院陆某某为通讯作者、韦某某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经查,该论文系第一作者韦某某单独联系第三方中介机构购买,存在买卖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负主要责任 。该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作者韦某某:责令其撤销该论文;责令其退回已领取的论文奖励;取消2017年、2018年医德医风考评加分;责令其做出详细书面说明及检讨;建议撤销其2018年所获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
2、对陆某某(通讯作者)、李某某(第二作者)、陆某某(第三作者)、梁某某(第五作者):取消2017年、2018年医德医风考评加分;给予警告及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并按不当署名处理,一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
3、对韦某某(第六作者):给予警告及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并按不当署名处理,一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
No.9
重庆市某医院代某发表的论文系代写代投
重庆市某医院代某为通讯作者及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经查,系代宏医生全权委托代写代投 。该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1、给予代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并记过处分;取消其医技6级岗位职称降至原7级岗;取消五年内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30天内退回医院奖励论文奖金;30天内自主联系杂志社撤稿涉事论文;30天内退回万州区卫生系统科研论文二等奖荣誉及奖金 。
2、给予王某某、余某某、何某某、余某、刘某、王某6名参与作者: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 。
No.10
陕西省某医院张某、延安市某医院刘某发表的论文系代写代投
陕西省某医院张某为通讯作者、延安市某医院刘某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经查,系由第三方代写代投论文 。
该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张某作出如下处理: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警告处分,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六年以内晋升职称资格及申报各项科研项目资格;撤销论文所获奖项,追回奖金;责令撤稿 。
延安市某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刘某作出如下处理: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撤销所获奖项;晋升职称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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