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深度:劳动三分法,能否破局外卖骑手的保障困境?( 三 )


雇佣 , 或者不雇佣 , 是个二选一的题目 , 这就是“劳动二分法” 。也就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 , 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民事法律调整 。
2021年7月16日 , 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 提出“劳动三分法” , 被认为是在平台经济发展和新型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中找到了平衡点 。
在《意见》中 , 明确将新就业形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 , 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以下简称“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 , 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 , 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三是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 , 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
什么是“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以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为例 , 平台企业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了劳动管理 , 使得其有获得保障的需求 , 但另一方面 , 这些灵活就业人员因为工作弹性大、自主选择性强 , 严格意义上又不能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标准 , 所以可以归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 。
“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首次出现在我国规范性文件体系中 , 等于将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单独归为一类保障对象 , 既填补了“劳动二分法”遗留的制度空白 , 也充分表明了我国的法律框架正在由“劳动二分法”向“劳动三分法”过渡和转型 。
04 落地:新业态劳动者与平台新业态劳动者与平台之间 , 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与用工平台之间 , 互相依存 , 并非对立关系 。事实上 , 平台经济的发展 , 从业者权益保障问题的日益突出 , 也促使《劳动法》重新审视一些固有问题 , 用更加开放的态度解决互联网经济所带来的各类新问题 。
在日前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 , 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庞锦对平台经济推动灵活就业的作用 , 进行了高度评价 , “平台经济蓬勃发展 , 用工方式灵活多元 , 只有统筹平衡好各方的利益 , 才能实现多方共赢的发展格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会上表示 ,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涉及多个部门 , 《意见》是一个总体规定 , 还需要各主管部门和地方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
例如《意见》中指出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 便是一项关系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制度创新 , 是尚没有实践的全新领域 , 单靠有关部门或者市场力量难以有效解决 。需要政企携手 , 从社会关注度高、职业伤害风险大的出行、外卖等行业入手 , 选择有工作基础的省市展开试点工作 , 待制度成熟后再有序推向全国 , 实现有效地保障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 。
无论如何 , 法律规范平台用工的实践已经开启 。八部委文件出台之后 , 也是在7月 ,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 , 对保障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提出全方位要求 , 其中包括劳动收入、劳动安全、食品安全、社会保障、从业环境、组织建设、处置机制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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