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是什么( 四 )


人权是天赋的 , 是原生的 , 是生而有之的 。而政府的权利 , 是人们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人权 , 自愿联合起来 , 授予的 , 是后天的 , 而且人民如果认为必要 , 比如人权得不到这个政府的保护的时候 , 可以随时收回政府的权力 。“个人观念” , 就是个人是根本 , 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 及其这种权利能否得到保护 , 是衡量一切 , 包括组织、社会、尤其是政府的根本 。孰轻孰重 , 孰本孰末 , 在一些国家 , 把它搞颠倒了 。所以 , 个人的权利 , 常常并且是轻易的被剥夺了 , 还误认为是“顾全大局” , “牺牲小我” , 是讲“道德” 。结果 , 代表“大局”、“大我”的政府 , 政府官员 , 就可以堂而皇之、肆无忌惮的去“代表”他人的利益 。结果 , 腐败成风 , 民无宁时 。
“个人观念”说得再简单一点 , 就是个人重于政府 , 人权大于主权 。“个人观念”是约翰·洛克的第二个伟大发现 。我们需要来一次启蒙教育 。
尊重个人 , 首先指的是国家 , 政府 , 那些有权力的机构 , 要尊重个人 。有权力的机构尊重无权力的个人 , 这是人文思想的基点 , 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点 , 同时 , 尊重个人 , 是尊重“每一个人” 。作为个人 , 既要尊重自己 , 也要尊重他人 , 只有尊重他人 , 才能尊重自己 , 也只有尊重自己 , 才能尊重他人 。正因为要尊重个人 , 所以任何人决不能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 。“个人观念” , 是一个神圣的、伟大的哲学观念 。“个人观念”是同专制主义作斗争的伟大武器 , 所以为专制主义所不容 。同时 , “个人观念”也是道德的源泉 。所以 , 提倡个人观念的国家 , 反而道德状况比提倡集体主义的国家更好些 。因为“个人观念”告诉人们 , 自己有个人利益 , 要理直气壮的保护自己的个人利益 , 不容别人侵犯;同样 , 别人——和自己一样——也有自己的个人利益 , 所以 , 任何时候 , 决不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 。于是 , “保护自己 , 不损害他人”就形成了社会的力量 , 社会的道德基础 。
自由观念
即“政府的唯一宗旨是保护个人创造财富和享受幸福的自由” 。也是 , 或者说 , 首先是针对政府而言的 , 是针对有权力的机构而言的 。人权是唯一天赋的、根本的权利 。政府的权力是选民赋予的 , 其唯一宗旨 , 就是保护人的自由 。当人民的自由得不到保护的时候 , 政府的权力就应当被取消 , 所以叫“人本位” , 人 , 人的自由 , 是衡量一切的标准 。“生命诚宝贵 , 爱情价更高 , 若为自由故 , 二者皆可抛” , 在人的权利中 , 自由是最宝贵的 , 也是头等重要的 。“自由观念” , 首先也是针对政府而言的 , 规定了政府的唯一宗旨 , 就是保护人的自由 。什么样的政府才能保护人自由呢?约翰·洛克及其后来的继承者们进一步指出 , 只有人民选举的政府 , 只有三权分立的政府 , 只有实行轮换制的政府 , 只有实行新闻自由的政府 , 也就是由“选举制”、“分权制衡制”、“轮换制”、“新闻自由制”构成的民主政府 , 才能成为保护人的自由的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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