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应试时,欧阳修把他的文章当成了曾巩写的,判他为第二,那么曾巩到底是第几名?( 二 )


《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有记:宝元年间 。宋仁宗曾向龙图阁学士李淑“访以进士诗、赋、策、论先后” 。李淑的建议是“先策 。次论 。次赋 。次帖经、墨义 。而敕有司并试四场 。通较工拙 。毋以一场得失为去留” 。于是 。宋仁宗“诏有司议 。稍施行焉” 。
即:先考策论 。后考诗赋、次帖经、墨义 。四场并试 。最后根据四场考试成绩予以综合评定 。
叶梦得在《石林燕语》载:苏子瞻自在场屋 。笔力豪骋 。不能屈折于作赋 。省试时 。欧阳文忠公锐意欲革文弊 。初未之识 。梅圣俞作考官 。得其《刑赏忠厚之至论》 。以为似《孟子》 。然中引皋陶曰“杀之三” 。尧曰“宥之三” 。事不见所据 。亟以示文忠 。大喜 。往取其赋 。则已为他考官所落矣 。即擢第二 。及放榜 。圣俞终以前所引为疑 。遂以问之 。子瞻徐曰:“想当然耳 。何必须要有出处 。”圣俞大骇 。然人已无不服其雄俊 。
不难看出 。苏辙所说的“乃置公第二” 。是指策论考试 。
苏东坡在策论考试中撰写的《刑赏忠厚之至论》 。已成古今范文 。自然是上乘佳作 。但一开始并不是定为第一、第二的佳作;而是苏东坡“不能屈折于作赋” 。“已为他考官所落矣” 。欧阳修为了援救这一人才 。才“即擢第二”的 。
苏东坡也因为这个 。在科考结束后在致欧阳修的《谢南省主文启五首》中表达了谢意 。其中有提到:“轼也 。远方之鄙人 。家居碌碌 。无所称道 。及来京师 。久不知名 。将治行西归 。不意执事擢在第二 。”
另外 。苏东坡又在墨义考试中“复以《春秋》对义 。居第一” 。终于在综合评定中拉高了成绩 。在省试中顺利过关 。被礼部奏名为合格进士 。
不过 。治平元年(1064) 。司马光曾状称:“所有进士帖经墨义 。从来不曾考校 。显是虚设 。乞更不试 。”即墨义考试内容不受重视 。“显是虚设” 。可见苏东坡在该科考试中位列第一对综合评定的帮助并不大 。《宋会要辑稿》也明确记载:嘉祐二年省试第一为李实 。至于苏东坡在省试中的名次 。则不是第一 。也不是第二 。具体名次 。已难于考索 。则曾巩的省试名次就更加难考索了 。
话说回来 。省试的名次对任官出仕影响并不大——决定功名高低的 。是随之而来的殿试 。
本来 。宋太祖确立殿试制度以后 。殿试通过与否是举子能否登科的关键 。但嘉祐二年首开殿试不黜落先例 。只在殿试中对省试名次有所升降 。
这次的省试状元是李实 。殿试状元却是章衡 。
苏东坡殿试的名次 。苏辙在《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里说得很清楚了 。是“殿试中乙科” 。
《宋会要辑稿》载:嘉祐二年甲科分为五等 。第一甲中 。状元章衡为将作监丞 。榜眼窦卞、探花罗恺并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第四名郑雍、第五名朱初平并为两使幕职官;第六名以下及《九经》及第 。并为初等职官;第二甲为试衔大县簿尉;第三、第四甲试衔、判司簿尉;第五甲及诸科同出身 。并守选 。
苏东坡兄弟同榜登科 。苏辙中第五甲 。赐同进士出身 。不能立即授官 。须守选 。
苏东坡为乙科 。属第四甲 。赐进士出身 。无须守选 。可立即授官 。但该年 。苏母去世 。他和弟弟苏辙一起回乡丁忧 。也没有授官 。
丁忧期满后 。苏东坡授河南府褔昌县主簿 。与名列第五甲的弟弟苏辙之官渑池县主簿 。为同一级别 。均为幕职州县官之最低等“判司簿尉” 。也是嘉祐二年进士第三、第四甲授官中的最低级别 。
由此可见 。兄弟俩在殿试中的成绩并不理想 。
但是 。在苏东坡兄弟居乡丁忧期间 。嘉祐三年(1058) 。朝廷下诏:“自今制科入第三等 。与进士第一(状元) 。除大理评事、签书两使幕职官;代还 。升通判;再任满 。试馆职 。制科入第四等 。与进士第二、第三 。除两使幕职官;代还 。改次等京官 。制科入第五等 。与进士第四、第五 。除试衔知县;代还 。迁两使职官 。”
兄弟俩因此没有赴任 。而积极备考制科考试 。
嘉祐六年八月 。惊艳时刻到来 。

苏东坡应试时,欧阳修把他的文章当成了曾巩写的,判他为第二,那么曾巩到底是第几名?

文章插图
上面的诏书说了 。制举入三等 。即依照进士第一(状元)的待遇授官 。实际上 。两宋三百余年 。举行过二十二次制举御试 。制举共分五等 。一、二等为虚设 。只有四十多人入等 。入三等的 。只有吴育、苏轼、范百禄、孔文仲四人 。
可以说 。苏东坡的荣耀 。比状元还高若干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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