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公务员公示 韶关公务员报考岗位( 二 )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 考生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 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扫描件;
7.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实践证明材料 。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 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上传附件 。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 。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 , 一经查实 , 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 , 骗取考试资格的 , 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
3.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 以及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 , 可以参加教师招聘 , 并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 否则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 , 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 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 , 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 , 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至2023年3月3日) , 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 , 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 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逾期未提供材料的 , 视为放弃加分 。
7.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 若被聘用 , 保证按时报到 。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 , 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8.我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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