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公务员公示 韶关公务员报考岗位( 四 )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 , 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 , 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 , 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面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
九、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 , 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 , 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需提交放弃体检声明 , 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 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 , 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 , 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 , 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 , 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 。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 , 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 , 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 , 视为自动放弃 。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 , 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需提交放弃考察声明 , 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 依次递补人选 。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 , 统一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 , 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 , 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 , 不接受匿名投诉 。
(二)聘用 。
1.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 , 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 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者 , 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 , 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 , 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 , 需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 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
2.签订聘用合同 。由就职学校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 。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 , 根据考试总成绩 , 按名次先后顺序由考生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
3.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 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 。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 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4.被聘用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 , 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 取消其聘用资格 。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 ,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 , 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 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 , 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 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 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有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 , 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 , 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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