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公务员公示 韶关公务员报考岗位( 三 )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
2.笔试时间 。2023年3月下旬(具体另行公告) 。
3.笔试地点 。地点初定在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 , 原韶州师范校址) 。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以100分为满分 , 合格分数线为60分 , 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统一公布 , 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 , 不能进入面试 。
5.笔试期间报考人员除配合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需取下口罩 , 其余时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 浈江区籍生源公费师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 考生必须参加报名 , 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 不列入面试比例 。此类人员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
(二)面试及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 。
面试前 , 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另行通知) 。审核过程中 ,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 , 取消面试资格 。在“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 , 取消面试资格 。
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 , 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 , 一经查实 , 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 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2.资格审核地点 。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浈江区前进路2号 , 原市第七中学校址) 。
3.面试对象 。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 , 确定为面试对象 。符合资格审核条件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
4.面试时间 。时间待定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
5.面试地点 。
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 , 原韶州师范校址) 。
7.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期间面试人员除配合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和面试时需取下口罩 , 候场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
8.面试100分为满分 , 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
9.面试采取说课方式 。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 招聘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和幼儿教师在面试时 , 除说课外 , 还需进行技能考核 。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 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 , 面试成绩即是考生的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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