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名字被保险公司以发工资的名义缴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看了你发的截图了 。截图显示的是佣金 。而不是工资 。
一、保险公司虚列员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保险公司与其员工是雇佣和被雇佣关系 。即劳动关系 。员工的收入是工资薪金收入 。员工销售保险产品(如果公司允许)获得的收入 。也属于工资薪金 。而不是佣金 。一个人不可能在同一个单位 。既获得工资薪金收入 。又获得劳务报酬收入 。
保险公司 。无论是寿险公司、财产险公司还是健康险公司对内勤的进入是比较严格 。如果是内勤 。保险公司录用后 。都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保险公司严格按社保法和公积金管理条例 。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还有的缴纳企业年金 。
保险公司虚列员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除上述对内勤进入严格外 。虚列员工会带来很多麻烦 。比如处理该员工关系 。虚列个个把员工 。对企业所得税影响忽略不计 。想不出虚列员工对保险公司有啥好处 。所以保险公司几乎不会虚列员工 。
二、保险公司虚列营销员是客观存在的
佣金是非劳动关系产生 。保险营销员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 。代理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 。获得销售佣金 。保险公司虚列营销员是存在的 。存在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两个:
(一)保险公司增员压力 。尤其是寿险公司和健康险公司 。这种压力导致虚增人力 。或者已离职的营销员不在系统中办理离职 。有好多保险代理人离职后数年甚至十几年 。其工号仍在保险公司给予保留 。
(二)虚增费用 。通过虚增人力的方式处理一些费用或避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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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虚列营销员也是客观存在的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 。其与营销员也是签订的保险代理合同 。有的甚至不签 。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虚列营销员大多不是因为增员的压力 。而是处理费用的需要或避税 。
2019年4-11月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进行人力清虚 。说明了监管机构也意识到这个问题 。但清虚结果不好说 。上午遇到的一个女士 。她是自2010年离开某寿险公司的 。但她说还未办理离职 。
看你的截图是保险营销员的佣金 。估计你可能被寿险公司或专业中介机构虚增人力 。被财产险公司虚增人力的可能性几乎为0 。
如何维护你个人权益
(一)如果截图中的佣金打入了你个人账户 。这个收入确实是你的 。你如实申报个税即可 。没有损害你的合法权益 。
(二)如果截图中的佣金确实不是你的 。建议你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先跟挂名的保险机构沟通 。让他们赔偿你的合法损失 。比如多交个税 。虚增你收入 。
2、上述方法无用后 。打银保监局电话进行投诉 。原来是12378 。不知现在是不是 。查查便知 。可反复投诉!
3、打保险机构所在地税务局投诉 。电话是12366;或者是在个税APP上申诉 。
4、同时打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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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名字被保险公司以发工资的名义缴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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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观点:
你回忆一下有没有在保险公司挂职过 。或者自己被身边人拉过去给他下过代码 。如果你在保险公司有代码 。或者说签过代理合同 。那么这就合情合理了!
任何人想从业保险代理人这个职业 。都需要缴纳保证金500元 。这个是银保监规定的 。当你办理离职之后会退还这个500元 。
所以不会白白扣你税 。也不会无缘无故给你一个职位 。所以你去查一下吧 。肯定和保险公司有关系!
其他观点:
纳什么税了?收入不是0吗?估计你之前在这家保险公司当过业务员 。虽然不干了 。但是没有办离职手续 。税局要求所有业务员收入必须如实在个税系统申报 。及时零收入也要申报的 。如果不想这样就去这家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估计还有押金退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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