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问答!( 四 )


十五、经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能否再通过门诊统筹进行二次报销?
不可以 。按照政策规定,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等医保待遇统筹结算后的自负部分不属于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参保职工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药待遇可分别享受,就诊时应分别开具处方,分别结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待遇按照各自待遇保障范围,分别计算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同时,参保职工在住院和家庭病床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
十六、政府对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有下一步工作安排么?
【太原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问答!】一是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切实提升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便捷度和医保获得感;二是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升级改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系统模块,保障有需求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能顺利、畅通使用共济资金;三是加快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在保障开通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尽快开通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近就医购药,便捷享受医保待遇;四是不断细化明确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异地就医及待遇享受流程,落实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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