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2023年新规有哪些变化?附异地就医结算流程


目前的医保还没有全国统筹,各个地方的医保系统都是独立的 。而我们平时生活中又经常有流动的情况,有些时候在参保地以外的地方生病了就需要异地就医 。
去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对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要求 。那么新规发布后,现在异地就医的规则比起以前有哪些变化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跨省临时外出人员就医可直接结算范围扩大了
在以前是将异地就医人员分为四个类别,分别是: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新规实施后,将人员分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大类 。分别是: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2、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抢救人员
3、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新增加了因为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抢救人员和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这六类人员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就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二、明确了不同类型人员备案的有效期不同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做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 , 备案是长期有效的,没有就医次数的限制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是有限制的,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在有效期内能够多次就诊,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不需要每次就诊前都办理备案 。
三、明确了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新规表明,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标准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
四、支持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待遇
为满足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因探亲等原因,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实际需求,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并且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
五、急诊来不及备案可直接结算
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 并且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按照参保地有关待遇标准,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更加方便急诊抢救患者就医 。
六、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对于来不及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在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本次入院之日起的备案登记手续,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直接结算服务 。
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出院的 , 可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具体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
七、将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医疗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参保人员签署《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 , 可在就医地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先行自费再申请报销 。

跨省异地就医2023年新规有哪些变化?附异地就医结算流程

文章插图

??1、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2、选定点
??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 , 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
??3、持码/卡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2023年新规有哪些变化?附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卡等有效凭证 。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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