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或居住证不在本地 坍塌房屋二年以上户籍不在本村应该如何确认其房屋权属及怎么样收回,户籍所在地是籍贯吗

户口不在村里、房子怎么确权?
可以,只要不买村民家的房子(小产权房),一般情况下,有三种情况即使户口不在村里也可以确权 。第一种是通过合法继承取得的农村房屋 。第二个在户口变更前已经在农村拥有一套房子和宅基地 。第三套是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前购买的农村房屋 。时间周期为1982年010-3000 。非农业户口的人被限制在农村购买房地产 。况且1999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国家法律政策法规明确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房产和宅基地 。因此,申请购买82年之前和82年至99年之间通过审核备案的农房是合法的,在土地确权期间也可以正常确权发证 。当然,如果不是针对以上三种情况,农村非农业户口购买的房屋都是小产权房,国家明令禁止办理相关法律手续,也就不用指望如何办理房屋确权了 。而且,即使房子已经办证,你的户口不在村里,也和其他小产权房一样受到限制(外围加固、房屋周转),但房屋拆迁时你可以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拆迁安置政策 。

户籍或居住证不在本地 坍塌房屋二年以上户籍不在本村应该如何确认其房屋权属及怎么样收回,户籍所在地是籍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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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倒塌二年后宅基地归集体属哪条法律法规
【户籍或居住证不在本地 坍塌房屋二年以上户籍不在本村应该如何确认其房屋权属及怎么样收回,户籍所在地是籍贯吗】房子倒塌二年后宅基地归集体属哪条法律法规?
可以参考以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搬迁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闲置或者房屋倒塌、拆除超过两年未恢复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确定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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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归属
1.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房子倒塌前后,归村集体所有 。2.宅基地使用权仍归原使用者所有,原使用者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使用该土地建造房屋及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用地、周边绿地及其他生活服务设施 。宅基地权利人对宅基地享有下列权利: (一)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宅基地权利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房屋和与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 。(2)收入和处置 。宅基地权利人有权取得利用宅基地所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闲置的地方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所产生的收益 。3.户口迁出后,农村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产权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依法确定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 。房屋拆迁后不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
农村房屋确权,我的户口不在本村了,怎么办
对于已经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这要看当地的经济水平 。毕竟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 。如果村民不想退出,也要尊重农民的意见,不能强迫 。因此,确认了宅基地的权利 。户口迁出的,虽然不再享有宅基地资格权,但农村房屋的所有权随着土地随房屋一起归个人所有 。只有准备好房屋的房产证或证明材料,才能确权 。只是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就不能再重建或扩建了 。房屋自然倒塌,宅基地还是会被收回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的耕地、草地归发包方所有 。承包方不归还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将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全家已迁入设区市及以上城市且承包地已退回或收回的,本次不进行确权登记 。未返还或者撤回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愿意返还的,不登记为所有权,不愿意返还的,登记为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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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我的户口不在本村了,怎么办?
农村的房子只要宅基地是你的,房子是你报批的,房子是你建的,都可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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