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后报备什么意思?
备案是指出于风险规避或先入为主的考虑而进行的一系列申报和备案 。“备案”是指项目的备案 。项目运作后,需要向公司报告备案项目的相关信息、进展和情况 。这种行为叫做备案 。为了保证项目安全全面的进行,公司需要一个专门的项目负责人 。备案制度到位后,可以确保项目和人的关系清晰,有据可查 。凡有“汇报”条款的,要求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向甲方领导汇报,并留有备份,以后有问题可以查 。招标文件一般都标有“报备”字样,以备日后审核和备案 。延伸信息:有一种注册叫域名注册,意思是每个网站建成后都要在信息产业部注册,网站发起人在信息产业部注册成功后登录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营利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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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得税备案事先备案和事后备案的区别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践中,很多企业最容易忽视的细节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所得税的申报分为事前申报和事后申报 。由于纳税人缺乏税法知识,有的涉税项目没有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备案,有的进行了备案,但没有区分事前和事后备案项目,从而失去了享受税收优惠的机会 。因此,笔者整理了涉税备案的相关规定,仅供参考 。一、根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政策,减免税可分为审批减免税和备案减免税 。备案减免税是指已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享受减免税备案的纳税人应提交备案 。经税务机关登记后,自登记之日起按规定享受 。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减免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规定,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的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加速折旧、所得扣除、税收抵免等特殊优惠政策;除国务院明确的企业所得税过渡性优惠政策、新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原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国务院另行规定的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 。备案管理的具体方式分为事前备案和事后提交相关资料两种 。纳税人应将事先列明的税收优惠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实施 。对需要提前备案但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纳入事后报送的税收优惠范围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其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报送相关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现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自行取消其享受的税收优惠,并相应追缴税款 。一般来说,免税收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减免税都是提前备案的项目 。税法对非应税收入如何处理也有明确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可以视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拨付资金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政府部门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者具体的管理要求;企业的资金和用资金发生的支出分别核算 。财税[2011]70号文件还规定,属于非应税收入支出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支出形成的资产折旧和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后,企业在5年内(60个月)未发生支出,且未向拨付资金的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偿还的部分,计入取得资金后第六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总和;
3.弥补往年的亏损 。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或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农、林、牧、渔业项目收入 。其中,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粮食、马铃薯、油料、豆类、棉花、大麻、食糖、水果、坚果的种植;培育新的作物品种;中草药种植;培育和种植林木;饲养家畜和家禽;收集森林产品;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操作与维修等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海洋捕鱼 。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种植花卉、茶叶等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海水养殖和内陆养殖 。7.从事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指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
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此类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8.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交通事故之后,交警要备案是什么意思交通事故之后,交警要备案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要将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等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三)人员伤亡情况;(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 。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窗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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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通事故备案有什么用呢?备案后 对对方有什么影响呢?什么情况下能备案呢?出责任认定书还能备案吗?交通事故备案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在发生车祸的时候没有犯罪记录,无法查询,备案之后对对方以后办事情有个警告作用,一般情况下备案的时候会对以前有没有犯过同样的事情进行记录,很多情况下交通事故如果没有不一样的情况下第1次处罚,相对于多次处罚会轻一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备案意思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事后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决定是否受理 。交通事故备案应登记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 。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五、请教一下什么叫备案,比如招投标备案,为什么不叫审批 。备案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 。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 。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备案性质1、网站性质为个人,提供资料:备案书面文档、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域名证书、备案核验单(个人签名)、照片 。2、网站性质为企业,提供资料:备案书面文档、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域名证书、备案核验单(负责人签名+盖公章)、照片外加营业执照 。招标备案为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种监督管理的制度,包括事前、事中及事后备案 。扩展资料网站备案可以自主通过官方备案网站在线备案或者通过空间商两种方式来进行网站的备案 。一种是自主备案;一种是代理备案 。国家通信管理局规定,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属于强制招标的范围,体现着国家对这种民事活动的干预和检查 。如果对招标投标活动情况不进行备案,那么其招标的合法性、程序性就脱离了行政监督部门有效的监督,从而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这样,该项招标投标活动就是不合法的,其中标结果也是无效的 。所以,国家出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乃是衡量其法律有效性的标准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备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备案
【不确定有没有撞人备案 事后备案有哪些,不确定撞到人已经备案】六、批准类,核准类,事后备案类税收优惠有区别吗?总局纳税服务规范2.0版第五章优惠办理规范将税收优惠分为批准、核准和事后备案三类 。将所有优惠事项看完了,包括比较适用批准类优惠、核准类优惠和事后备案类优惠事项,没有看出来批准、核准与事后备案有什么区别,也没有看出某个事项为什么将其归为这一类而不归为其他两类 。当然,从字面解释上来看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批准类优惠办理是指,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将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享受 。核准类优惠办理是指,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将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案头审核后方可享受 。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是指,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 。但从实质上,我认为除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之外,无论批准、核准还是事后备案都是一回事 。如果说要批准,批准、核准、事后备案都要批准 。如果说不要批准,批准、核准、事后备案都不要批 。把握的依据就是相关税收政策 。为什么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之外,因为只有困难减免税务部门有相当的审批弹性,可以减可以不减,也可以多减,可以少减 。而政策性减免,哪怕就是批准类的,只要纳税人的情形符合政策减免条件,税务部门没有理由不批,如果个别人还想玩权,从内部监督来说,可能面临追责;从外部来说,随着大环境的改变,征纳行为越来越规范,以后纳税人申请复议诉讼可能会更多,纳税人更敢与税务部门较真 。所以批准也只是形式,该优惠的还是得优惠,不会因为是批准类的,便可以因为不批而不让纳税人享受 。另一方面,核准类也好,事后备案类也好,纳税人资料报来了,接下来都有个审核的问题,审核资料不符合,政策不符合,那么,在规定的时限内要向纳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这跟批准类事项的批复不能优惠有什么不一样吗?我觉得没有 。以前还专门百度了备案是什么意思,备案就是有什么事我告诉你就行了,不需要你同意不同意 。问题在于:1、你报的资料不全,我可以不受理,不受理是不是等于不同意 。此处说的资料不全,是指纳税人有些资料无法提供或者提供成本过高不愿提供 。2、你报的资料虽然表面上都齐全了,但转到后台仔细审核,发现并不符合政策或优惠条件,这时,税务部门不需要表示不同意见?不行吧 。税务部门接到纳税人的资料后不审核,不评估,那是不作为,是要追责的 。只要审核,就有发现不符合政策的可能 。以前对备案有事前备案和事后备案之分,该事前备案的如果没备案则会带来不能享受优惠的结果,好象变成了一种变相的审批,所以后来总局发文,事前没备案的应该通知纳税人补备案,备案之后还是可以享受 。这次纳服规范中干脆没有事前备案了,除了批准和核准外,只有事后备案优惠了 。但事后备案优惠的原则是,也得通过审核完全符合优惠政策,否则不能享受 。如果不符合政策,仅仅因为是事后备案类,纳税人报告了就可以无条件享受,那税务部门什么都不需要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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