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怎么计算 加计扣除 哪些项目,个人所得税加计扣除

一、所得税里能加计扣除的都有什么项目
“三新”(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研发费用,费用加计扣除50%,无形资产摊销150%,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 。

加计扣除怎么计算 加计扣除 哪些项目,个人所得税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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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包括哪些范围
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企业所得税R& amp费用如下:1 。人员劳务费 。直接从事研发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d活动,以及外部研发的劳动力成本 。d人员 。2.直接投入成本 。(一)研发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活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设备的开发制造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和通用检测手段的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 。(三)研发用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测和维修费用;d活动,以及研发中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的租赁费;d通过经营租赁租用的活动 。3.折旧费用 。研发用仪器设备折旧费;活动 。4.无形资产摊销 。软件、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用于R& amp活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范制定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d活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技术研发费等;研发的保险费、检索、分析、鉴定、评估和验收费;d成绩、申请费、报名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知识产权 。总成本不得超过总研发成本的10%;可以扣除的费用 。延伸信息: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二)以下活动不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升级 。2.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使用公开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新产品、新服务或新知识等 。3.商业化后企业为客户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有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的重复或简单更改 。5.市场研究、效率研究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过程环节或常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和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科的研究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3354关于完善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三、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哪些??
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进行研发;活动,规范实施加计扣除优惠政策;d企业费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于2015年11月2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目前执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同时废止 。I. R& amp研发活动 。d活动是指企业为了获取新的科技知识,创造性地应用新的科技知识,或实质性地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和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 。二 。R& ampd.费用(1)如果研发;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 。d.扣除规定企业开展的活动,无形资产不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当年实际发生额的75%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研发的具体范围;可以增加和扣除的费用 。1.人员劳务费 。直接从事研发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d活动,以及外部研发的劳动力成本 。d人员 。2.直接投入成本 。(一)研发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活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设备的开发制造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和通用检测手段的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 。(三)研发用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测和维修费用;d活动,以及研发中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的租赁费;d通过经营租赁租用的活动 。3.折旧费用 。研发用仪器设备折旧费;活动 。4.无形资产摊销 。软件、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用于R& amp活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范制定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d活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技术研发费等;研发的保险费、检索、分析、鉴定、评估和验收费;d成绩、申请费、报名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知识产权 。总成本不得超过总研发成本的10%;可以扣除的费用 。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三 。政策排除(I)税前扣除政策不适用的活动1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升级 。2.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使用公开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新产品、新服务或新知识等 。3.商业化后企业为客户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有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的重复或简单更改 。5.市场研究、效率研究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过程环节或常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和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科的研究 。(二)不实行税前扣除政策的行业1 。烟草
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四、特别事项处理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政策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五、管理要求(一)会计核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可以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资本化支出) 。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结转“无形资产” 。期(月)末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二)税务管理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 。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 。(三)纳税申报1、预缴申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附表1《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第30行“五、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发生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 。2、年度申报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由于该表根据原先政策设置费用明细,所以估计新政策出台后本表栏次将会做相应修改 。(四)追溯执行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
加计扣除怎么计算 加计扣除 哪些项目,个人所得税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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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哪些支出可以加计扣除加计扣除领域说明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加计扣除重点条件说明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加计扣除经费及配套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150%的比例实行扣除
五、税收加计扣除是什么按照税法规定第五十八条,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 。扩展资料: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强化政策服务,降低纳税人风险,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有关规定,将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 。关于事中异议项目鉴定问题,通知指出,税务部门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应及时通过县(区)级科技部门将项目资料送地市级(含)以上科技部门进行鉴定;由省直接管理的县/市,可直接由县级科技部门进行鉴定(以下统称“鉴定部门”) 。税务部门对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转请省级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出具鉴定意见 。对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税务部门不再要求进行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计扣除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降成本:三部门联合发文推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六、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项目有哪些【加计扣除怎么计算 加计扣除 哪些项目,个人所得税加计扣除】(一)纳税人财务制度健全,能真实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按照《条例》和《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其扣除项目金额.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交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得到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这些成本允许按实际发生额扣除.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予以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不单独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给予计算扣除.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5、加计扣除.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二)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真实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税务机关可按下列规定确认其扣除项目金额:1、土地费和房地产开发成本,由各市县地税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销售收入的50%至70%的幅度内给予扣除,并报省地税局备案.2、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两项合计金额的10%给予扣除.3、已列入管理费用的有关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不再重复扣除.4、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分期分批开发转让的房地产,其扣除项目的分摊方法,以转让土地为主的,按土地面积比例分摊计算;以转让房屋建筑物为主的,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5、第一款规定的”50%-70%”的成本扣除,已考虑了加计扣除的因素,因此不再给予加计20%的扣除.(三)对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按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和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来确认其扣除项目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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