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畸|找百万大V正畸三年牙骨开裂!区卫健局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二 )


【爱美时间】
牙周病患者正畸装置应尽量简单
将轻力理念贯穿始终
据悉,牙周炎是牙周病的一种(另一种是牙龈病) 。牙周病是以牙菌斑为始动因子,在多种局部和全身促进因素的影响下,累及牙周支持组织的一种炎症性、破坏性疾病,危害牙周组织健康并与全身健康有着密切关系 。
随着该病的发展,极易因牙周支持组织的破坏而导致牙齿倾斜、伸长、移位、松动等,严重时会导致牙齿脱落,损害患者的咀嚼、发音功能及美观,对于伴有错牙合畸形的牙周病患者,如果单纯接受牙周治疗而不配合适当的正畸治疗,虽然牙周炎症状经过治疗明显改善,但由于无法形成有利于患者自我牙周维护的口腔环境,同时咬合问题的存在,疗效无法长期维持 。因而需要牙周与正畸的联合治疗,以纠正倾斜移位的牙齿,消除咬合创伤及菌斑滞留因素,改善患者的咬合关系,这对患者的自我菌斑控制、行使正常的咀嚼功能和长期维持疗效具有重要意义 。
牙周炎患者适合用钢牙套么?上述业内专家表示,无论使用哪种矫正装置,牙周炎患者在正畸治疗过程中,正畸装置应尽量简单,加力大小恰当,将轻力理念贯穿始终,患者应认真进行菌斑控制和定期复查牙周状况,发现问题需及时针对性纠正处理,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牙周病复发,需中止正畸治疗 。(患者需掌握菌斑控制的方法:要求牙周状况全口牙周探查无探诊深度≥5 mm患牙,无Ⅱ度以上根分叉病变) 。
【律师建议】
“院方篡改病历”如确实存在
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牙科治疗方面的类似医疗纠纷,法律如何界定双方责任?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海傲律师提醒,患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在诉讼中,患者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 。
广州医疗调解委员会
1.广州越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田直街一号广信商业中心16楼1608室,电话:83497725、83598084)
2.广州新南方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上渡路11号,电话:81093292)
关于习女士提到“院方篡改病历”的情形,谢海傲律师表示,可依据《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的“医疗机构存在篡改病历资料的行为”,从而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如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资料卡】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了医疗纠纷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刑法》第335条的【医疗事故罪】规定了:“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出品:南都健康联盟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杨丽云
视频:南都采访人员叶晓文
爱美无罪,医美有责
如果您在求美路上遇到黑医美
欢迎联系《爱美研究所》
现开启医美乱象线索征集
【正畸|找百万大V正畸三年牙骨开裂!区卫健局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