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计税价格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应税服务如何确认组成计税价格,什么情况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

一、如何确定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组成计税价格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没有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应税销售额:1 .按照纳税人最近一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一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3.采用上述两种方法都不能确定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应税销售额 。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值=成本 (1成本利润率)当货物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值还应加征消费税 。计算公式为:从价计征:组成计税值=成本 (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具体数量:不存在用组成计税值计算消费税的问题 。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时,计算公式为:成分应税价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也必须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组成应缴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值=CIF关税消费税延伸数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八种行为视为销售:1 。将货物交付给他人托运;2.代销商品;3.有两个以上机构且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6.用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商品分销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商品无偿赠送给他人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3354构成应税价值百度百科3354,视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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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核定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
税款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如果没有类似的销售价格,应根据组成部分的应纳税价值计算税款 。组成计税价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组成计税价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固定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三、消费税在什么情况下采用组成计税价格?
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价格总额,包括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缴纳的增值税 。这里的“销售”包括“销售收入”和“价外费用” 。“价外收费”是指基金、代收费用、返还利润、补贴、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质量费、运输装卸费、延期付款利息、代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1.纳税人通过自建的非独立核算网点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按照该网点对外销售额征收消费税,但不按照转让给非独立核算网点的价格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用于交换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清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征税,而不是按照同类消费品的最低价格或者加权平均价格征收消费税 。3.纳税人生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征税;如果没有类似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合成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合成计税价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采用组成计税价值法,只有在没有同类消费品(下同)时才采用 。组成价格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销售成本 。“利润”是指按照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而不是按照产品制造商的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该利润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具体为:甲、乙类香烟,粮食白酒10%;汽车8%;贵重珠宝及珠宝玉石、摩托车、越野车6%;卷烟、烟丝、薯类白酒、其他酒类、酒类、化妆品、护肤品、乘用车、汽车轮胎、鞭炮和烟花5% 。凡征收消费税的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均按上述利润率征税 。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征税;类似消费品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组团价格计算纳税 。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成分计税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这里的材料费是指委托方提供的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收取的所有费用,包括代受托方收取的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即受托方从委托方获得的所有利益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团体价计税 。组价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值=(到岸价格)(1-消费税税率) 。6.用已征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如纳税人用已征税烟丝生产卷烟、用已征税酒精生产葡萄酒、用已征税护肤品生产护肤品等 。可以在申报缴纳消费税时,扣除当期生产期间征收的外购产品 。7.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算率可从结算当日或当月第一日的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事先确定的换算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8.税务机关批准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核定其计税价格 。其中:甲类卷烟、粮食白酒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这个消费税规定的目的是防止一些纳税人钻空子
税法的空子,采取联营返利、工商合营等手段故意压低计税价格,隐瞒销售额,将利润由税负较高的工业领域转移到商业领域来逃避税收 。9、关于应税消费品包装物的计征消费税问题 。《实施细则》明确了在规定的期限内(一年),不计入销售额、周转用的包装物不征收消费税,除此之外,应征收消费税,实际上,从目前生产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来看,包装物基本上都是“作价随同产品销售的”,基本不是单独收取押金的,应当计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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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口商品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怎么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复合计税(卷烟、白酒):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五、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中组成计税价格包括哪几个指标?【组成计税价格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应税服务如何确认组成计税价格,什么情况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已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 : 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因此,某进口设备CIF价为8300万元,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7%,则该设备应缴纳增值税为( )?增值税=8300*(1+20%)*17%=1693.2万元
六、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什么情况下按最高售价、平均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计税销售额?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三种情况,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其他视同销售的情况按平均售价计算增值税 。消费税从高计税: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收消费税 。3、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换生产资产或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扩展资料: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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