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颈部鳞癌|局部晚期或转移的头颈部鳞癌和腺样囊性癌临床试验信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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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颈部鳞癌|局部晚期或转移的头颈部鳞癌和腺样囊性癌临床试验信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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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123RF
项目介绍
一项由北京加科思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发起的“评价JAB-3068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及扩展的I/IIa期临床研究” 。
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临床批准(批件号:2018L02459/2018L02460,批准日期:2018年05月14日)
目前正在全国多家医院开展,现面向社会招募受试者 。
受试者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 。
2.经过标准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头颈部鳞癌(原发部位仅为唇、口腔、口咽、喉和下咽)、腺样囊性癌(原发部位为唾液腺,颊粘膜,上颚,鼻窦、唇、喉、气管、鼻泪管和外耳道等头颈部位),目前不适合根治性手术或放疗,且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影像学评估进展,或经研究者判断临床进展的患者,既往系统治疗线数不限 。
3.预期生存期≥3个月
4.能提供既往肿瘤组织标本或新鲜的肿瘤组织标本(未经过放疗的肿瘤组织)
5.实体瘤患者必须具有至少一个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如果没有未经过放射性治疗的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时,可选择在首次给药≥4周前接受过放射性治疗且影像学证实发生进展的病灶作为靶病灶;淋巴瘤患者必须具有至少一个符合IWG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6.ECOG评分0-1
受试者排除标准
1.患有危及生命或需要长期接受全身性激素(需要使用日剂量>10mg肾上腺皮质或同等药物)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除外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 。
2. 患有严重的眼部炎症或血管性疾病(如视网膜静脉栓塞RVO或有相关RVO的风险)
3.已知恶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除外治疗后且神经系统稳定的脑转移
4.HIV、HBV、或HCV病毒筛查阳性:抗HIV抗体阳性;或,HBsAg阳性同时HBV-DNA阳性;或抗HCV抗体阳性同时HCV-RNA阳性 。
5.患者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入选、排除标准,最终入选标准由临床医生评估,并以受试者的全面体检结果为准
患者收益
试验期间,将提供免费的研究规定的相关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等) 。
您还可以得到专业医生团队指导和用药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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