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扎心!患者嫌出报告时间太久,跑到阅片室门口偷拍!( 二 )


结果 , 患者将这个沟通的过程录了音 , 并截取其中的两句话 , 向外投诉称“医生说不检查就不给开药” , 这件事让她至今后怕 。
偷拍|扎心!患者嫌出报告时间太久,跑到阅片室门口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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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武汉江岸区一家公立医院的康复科医生称 , 现实中 , 他似乎也没有好办法让患者不拍照、录音 。偶尔担心患者断章取义 , 给外界造成误会 。
他在诊疗过程中遇到拍照、录音时 , 往往用语更简短 。有时也会拿出手机一起录 , 事后再反复听 , 看有没有可能被断章取义的部分 , 非常影响心情和接诊效率 。
拍照、录音最好先征得医生同意
武汉市第四医院医务处副主任赵志刚算得上是处理医患关系的专家 , 他表示 , 患者给医生拍照、录音 , 最好应先征得医生的同意 。如果是出于记医嘱、办理工伤赔偿等非恶意的想法 , 医生大多是会同意的 。
“不要一开始就把医生作为你的对立面 , 这对医生来说 , 是不公平的 。”赵志刚说 , 极少数患者不信任医生 , 因为担心有医疗纠纷而偷录、偷拍 , 这是不明智的 。因为如果从一开始就怀疑医生 , 那么就可能怀疑医生说的每一句话 。医生一些正确的意见 , 患者也可能会当作不正确的意见来看待 。
另外 , 出于自保心态 , 遇到这些天然不信任医生的患者 , 医生往往很保守 , 不敢放手全力看病 , 这对于患者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实际上 , 多数医院都设有医务处 , 专门处理患者提出的医疗问题 , 是可以通过正常途径沟通的 。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李海夫律师表示 , 患者在作为公共场所的医院 , 出于保护自己、防止医患纠纷 , 对自己的诊疗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 并不侵犯医生的合法权益 。即使录音是秘密进行的 , 仍可作为证据使用 。
不过 , 对于医疗过错的认定 , 很大程度上依赖第三方鉴定机构的鉴定 。录音证据可能可以作为旁证证明一些事实 , 但对于认定医疗过错 , 以及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 比较有限 。
李海夫称 , 如果患者擅自将医生的诊疗过程发到网上或进行直播 , 则涉嫌侵犯医生的知识产权和肖像权 。如果网上公布的录音录像不完整 , 断章取义 , 有歪曲事实的情况和不实评价 , 则还涉嫌侵犯医生的名誉权 。
人类之所以尊重医生
就是因为敬畏生命
尊重、理解医生的前提是信任
唯有信任才有双赢
医生才敢坚守救死扶伤的岗位
才能在无法预料的将来
挽留住只有一次的可贵生命……
尊重医生 , 从我做起
医法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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