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各级公路所能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二 )


第二章 施工准备
第2.0.1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条件,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第2.0.2条 施工前应解决水电供应,交通道路,搅拌和堆料场地,办公生活用房、工棚仓库和消防等设施 。
第2.0.3条 有碍施工的建筑物、灌溉渠道和地下管线等,均应在施工前拆迁完毕 。
第2.0.4条 施工前必须对混凝土路面原材料进行取样试验分析,并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数据 。
第2.0.5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测平面和高程控制桩,据以定出路面中心、路面宽度和纵横高程等样桩 。控制桩测量的精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第三章 基层与垫层
第3.0.1条 混凝土路面的路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基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三、路基应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对现有路基加宽,应使新旧路基结合良好,压实度应符合要求 。
第3.0.2条 混凝土路面的基层,宜采用板体性好,强度高的石灰稳定土、工业废渣类、级配碎(砾)石掺灰和水泥稳定砂砾(包括砾石土)等半刚性基层,及泥灰结碎(砾)石基层 。
第3.0.3条 混凝土路面基层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基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石灰稳定土基层,应做到土块粉碎,石灰合格,配料准确,拌和均匀,控制最佳含水量,碾压密实 。石灰含量宜占土的8~12%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时,应停止施工,并应在冻结前达到规定强度,石灰稳定土基层不宜在雨天施工 。
二、对煤渣、粉煤灰、治金矿渣等工业废渣类基层,应按其化学成份和颗粒组成,掺入一定数量石灰土或石渣组成混合料,加水拌和压实,洒水养护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应施工,并应在冻结前达到规定强度;
三、泥灰结碎(砾)石基层,应严格控制泥灰的含量 。泥灰的总含量不宜大于总混合料的20%,石灰含量宜占土的8~12%,土的塑性指数宜为10~14 。施工可采用灌浆法或拌和法,采用拌和法时,应先拌匀灰土;
注:上的塑性指数,为采用76克平衡锥标准测定液限 。如采用100克平衡谁,上的塑性指数宜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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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配碎(砾)石掺石灰基层的碎(砾)石颗粒应符合级配要求 。细料含量宜为20~30%,石灰含量宜占细料的8~12%;
五、水泥稳定砂砾(包括砾石土)基层的砂砾应有一定的级配,最大粒径不应超过5cm 。水泥含量不宜超过混合料总重的6%,压实工作必须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
第3.0.4条 基层完成后,应加强养护,控制行车,不使出现车槽 。如有损坏应在浇筑混凝土板前采用相同材料修补压实,严禁用松散粒料填补 。对加宽的基层,新旧部分的强度应一致 。
第3.0.5条 设置垫层时,垫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宜选用当地的砂砾或炉渣等材料;
二、垫层施工前,应处理好路基病害,并完成排水设施;
三、垫怪铺筑应碾压密实、均匀;
四、冰冻地区采用灰土垫层时,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应施工,并应在冰冻前达到规定强度 。
第3.0.6条 混凝土路面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完成路肩、排水及人行道等工程 。
第四章 水泥混凝土板施工
第一节 材料
第4.1.1条 用于混凝土板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采用强度高、收缩性小、耐磨性强、抗冻性好的水泥 。其物理性能和化学成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 。当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矿渣水泥,其标号不应低于425号,并应严格控制用水量,适当延长搅拌时间,加强养护工作;亦可采用325号普通水泥,但应采取掺外加剂、干硬性混凝土或真空吸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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