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范文5篇( 二 )


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和一季度一盘存 。
(一)、财务部的“在库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仓库保管员的账相符 。
(二)、财务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核算员账、仓库保管员备查簿登记的领用数量保持一致 。
(三)、仓库保管员的账、卡、物必须三相符,并做到日清月结 。
(四)、核算员台账(登记备查簿)上数量必须与所负责的部门或车间在用的低值易耗品实物相同 。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
采用计划与核算、控制与监督和主管与分管的管理原则,多方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相互控制与监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第十条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
(一)、 生产设备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过程控制以及相关的物资管理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
(二)、仓库保管员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验收、保管与发放 。
(三)、核算员负责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台账登记、核算管理与控制 。
(四)、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低值易耗品使用过程的具体管理 。
(五)、 财务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数量进行核算、控制与监督,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
(六)、采购部门负责按计划对低值易耗品进行采购、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并结合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低值易耗品的保修期限、预计使用期限等性能指标 。
(七)、监察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过程控制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和管理过程进行审计与监督 。

第五章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集团所有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职责,必须遵循“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基本原则,由生产设备部负责统筹实施 。
第十二条生产设备部根据集团各部门各车间的各岗位性质、工作需要等方面,结合实际拟订低值易耗品配备种类、配备数量和配备计划,以及结合供应部、车间分品种、分工种拟订使用期限标准 。仓库保管员、核算员根据计划进行出库、领用审核和过程控制,不得出现多发、提前领用的现象 。
第十三条生产设备部对低值易耗品实施计划管理的流程:
(一)、在本制度下发以前的低值易耗品计划管理实施流程:
1、调查核实:深入基层,结合各部门、各车间各工种各岗位的工作性质、要求、配备目的以及配备低值易耗品的用途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形成文字依据写明配备理由并经车间负责人签字核实,作为实施计划管理的重要依据 。
2、分析总结:由生产设备部根据调查核实的依据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统计和汇总,在不违背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分部门或车间、分岗位、分工种、分季节等固定低值易耗品配备计划 。
3、拟订落实:拟订配备计划表形成二级制度报分管副总签字后,交总经理办审批下发 。
4、执行与控制:各部门、各车间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领用低值易耗品;
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进行领用审核,对符合条件或到期限的方可出库并建立备查簿;
各核算员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和标准开具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并建立台账进行明细管理 。
(二)、新增岗位配备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
1、由于新增工种或岗位需要配备以前没有使用过的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
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填制“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申请审批表”,按表中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交生产设备部备案,增加配备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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