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范文5篇( 三 )


2、在原有工作岗位上新增人员时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
由各部门各单位核算员在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单”时,标注 “新员工首次领用”的字样进行说明 。
(三)、非在编正式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应由所负责部门或车间另行申请,经分管副总签字,物资管理调查核实以及其分管副总并签字后,报总经理特殊审批,并附于“领用单”后,作为领用依据 。否则,任何人不得领用 。
第十四条生产设备部、仓库保管员和核算员必须按照配备计划对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
第十五条生产设备部对低值易耗品应定期不定期的对核算员、仓库保管员的账物进行盘存,按照规定程序审核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或报废手续,并将盘存和审核情况上报分管副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和及时调整 。
第十六条供应部门根据生产设备部的采购计划进行低值易耗品采购 。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的仓储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的入库流程:
(一)、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核控制:
使用部门报批的新增购置计划,生产设备部依据配备标准、计划,首先结合整个公司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状态,看是否可从其他部门或车间闲置中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调配,或有无现成的替代品等,经调查落实后,方可确定是否购置 。
(二)、仓库保管员对低值易耗品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首先审查是否属于计划购置范围内的物品,不属于范围内的应附有“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申请审批表”;对凭感观不能检验的物品需由专业人员或使用部门检验验收签字确认后,准予办理入库;保管员以及验收检验人员对入库后的低值易耗品的质量负责 。
(三)、符合要求的低值易耗品,保管员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根据要求填写“低值易耗品新增验收单”一式二联,一联自存,据此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一联由业务员随发票到财务报账 。验收时可以由保管员,或者使用人及专业人员共同验收 。
第十八条低值易耗品的出库流程:
(一)、低值易耗品的出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必须遵循集团公司制定的配备标准以及使用期限标准等,并且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除服装等特殊物品外);对有专门指定人员管理的低值易耗品,由指定人员按本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并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记账、废品回收管理、报废等相关工作 。
(二)、由使用单位核算员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一式四联,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使用单位自存一份,生产设备部签字后,生产设备部留存一份,转仓库两份领用低值易耗品,保管员留存一份,根据“领用单”按物资的类别品名登记减少“在库低值易耗品台账”,月底转财务一份 。各使用单位、部门核算员根据领用人或领用单位登记“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以备检查 。
(三)、各使用单位或部门核算员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建立,其台账要按照领用单位、部门或按专用工具的使用人进行登记管理,低值易耗品的台账要写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名、生产商或销售商、存放地点以及现状等 。生产设备部、核算员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盘点实物,凡是发现账账或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
(四)、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种为新增领用,第二种为“以旧换新”领用 。由生产设备部根据配备标准,使用年限标准等规定,来判断和确认各单位新增低值易耗品的情况 。属于新增的,只须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直接到仓库领取;属于“以旧换新”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既要持新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单,也要持旧低值易耗品以及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单,同时到仓库办理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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