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spark2评测 飞利浦spark2拆机

飞利浦Spark2拆机简单易行 。首先,使用一个专业的螺丝刀轻轻拆掉手机背壳 。然后,卸下电池和SIM卡,并拆下主板 。最后,拆下摄像头、屏幕等组件即可,整个过程需要耐心和细心 。值得注意的是,拆机需小心轻手,以免损坏手机内部零件 。
导语:本文作者从2015年开始进入B类产品的打造,前后几年时间进行了行业内容的探索,从概念产品的提出,到产品营收千万以上,从产品1.0的两三个功能到后续迭代二三十个功能的平台产品,沉淀了一些个人观点与经验,在此分享出来与大家讨论交流,希望能与大家有更多讨论 。
一、B端产品新定义1. B端产品与工具产品的差异性“Word、PPT、PS等软件算是 B端产品吗?”
这个问题困扰我很久,以往对B端产品的定义大部分是“面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产品”,但上列的软件,即可以为企业服务,同时也完全可以为个人使用,那么它们算是B端产品吗?如果不是,那么什么是B端产品?
如果对一个行业没有精准的定位,那么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做出预判与差异化是非常困难,于是便开始进行了新定义的思考 。
“To B”产品大概从2016开始兴起,在此之前大部分服务企业的线上产品被称为“后台”产品,2015年前后,钉钉等移动办公软件开始火热,行业中开始兴起与“To C”产品对应的“To B”产品类别 。
至此,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产品开始称为B端产品 。但经历了几年发展以后,我们发现这个定义是存在模糊的,有些工具产品即可为个人服务,也可以为企业服务 。
B端界定应该与企业目标与发展趋势相匹配,而我个人认为ToB产品,更清晰的定义应该是针对“企业”的特性的来提取与界定出来,“企业”标准界定是如下描述的:“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
其中,目标是以盈利为目的,环境与对象是市场,手段是运用各种要素 。
所以我们基于这个目的可以抽离出来,企业是必须要追求盈利的,并且会不断的面临市场竞争,也就需要不断的拓展企业本身的产品或服务体系,以在竞争中站稳,最终这些发展都将带来企业的人数变多、部门变多、职责变多的情况,所以最终会呈现出一个具备清晰组织形态的结果 。
我们以是否能支持组织形态,来判断一个产品是否为ToB产品,会更加的清晰,例如:Office套件中,个人使用时,是工具,而购买企业版后,具备了用户数量的分配、权限的分配等功能,那么就是一个ToB产品 。
ToB产品界定标准分析框架
“具备组织形态”,这个定义的实际作用主要为以下几点:
1)能清晰预判ToB产品的基础功能
例如,权限、角色、部门等相关功能都是基础内容,需要提前开始建立,并且尽早考虑组件化、组织化 。
2)为预判产品业务发展提供基础逻辑
例如,基于业务与行业状态,核心功能有哪些是必须要做的,哪些是以后很可能需要做的衍生功能,哪些是未来可能合作的第三方功能 。
3)为建立业务关联性提供预见性
例如,建立产品框架与功能关联流程时,能预判出哪些业务可能会产生关联,提前建立组件、模态设计形式 。
4)能为用户研究体系构建分析基础,提供有效的分析结果
例如,不同职责关注信息不同,决策者看重数据统计,管理者关注权限与数据安全,执行者关注业务问题解 决的效率 。并且组织形态下,不同部门的用户也对功能有着较大差异的述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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