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浪胃仙们”不只想做打工人( 二 )


游絮的视频也制作精细 。较为明显的对着提词器录制,且视频内容有字幕、有截图,显得论据充分,相较之下,浪胃仙的声明要仓促许多,且收效甚微 。截至目前,“浪胃仙”针对此事的两条视频总播放量还未破9万,且下方高赞评论多为质疑 。“这波解释跟你的妆容一样苍白无力 。”其中一则评论表示 。
MCN|“浪胃仙们”不只想做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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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游絮给粉丝的回复,双方已经在走法律程序 。虽然此次争议,双方各执一词,走向尚不明确,但MCN与网红博弈中的几大问题,都在激烈讨论下暴露在了台前 。
“浪胃仙”声明自己决定中止合作的由头是账号归属权 。不同于艺人有多维度的价值体现,如商务能力、粉丝基础、作品影响力等等,网红与MCN最核心的资产就是聚集了粉丝的平台账号,也因此MCN的合同中往往对这一点做多方面的规定 。
在小火的经验里,签署合同时对方的粉丝基数决定了账号归属权 。如果签约时本身已有很多粉丝,一般会签合作期间账号归公司所有,到期后归网红所有 。如果账号需要公司扶持进行冷启动,账号归属权就会在公司手里 。“按浪胃仙他们回应的情况,就属于后者 。”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签订经纪约 。“就像艺人公司签艺人,会说给配团队,打造他,给他资源,同等公司要稳定保障,艺人就要和经纪公司签全约 。这种情况解约后,账号归属权也是在公司手里 。”
不过,上述情况都是主流做法,行业内合同的签法五花八门,具体还是看MCN与达人之间的谈判成果,但整体来看,如今上当受骗的情况还是越来越少了 。
小火所在的公司与行业内多数MCN一样有许多经纪人,每天都在找寻合适的签约对象 。而达人也在这个过程中,有了对比多家公司,摸清行业利益分配概况的机会 。“这个行业不像娱乐圈,小艺人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本,只能按公司的走 。网红本身有一定粉丝量之后就会很精明 。”
账号归属权之外,此次游絮和“浪胃仙”的另一个争议,是出走团队的竞业限制问题 。在游絮看来,她已经支付了“n+1”的赔偿,且对员工的解约条款中明确做了竞业限制,尔后却在“浪胃仙”的视频里看到了他们的身影 。而“浪胃仙”则认为她无权对开除的员工做竞业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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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眸咨询的从业者对此表示,竞业限制是合同里常见的款项,但与该限制相匹配的是赔偿制度 。“比如你让我半年内不从事相关行业,那这半年内每个月你都要给我相应的补偿 。”
竞业条款并非不可解,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即可 。由文娱法律专家成立的“周公观娱”,曾在其公众号对竞业协议相关纠纷做过判决书梳理,相关案例判决书表示,“竞业限制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竞业限制违约金系对经纪公司可得利益损失的一次性赔偿,主播支付违约金后即不再受该竞业限制条款约束” 。
考虑到以上因素,或许“浪胃仙”3500万粉丝的账号最终归属权在游絮还是“前公司”手中仍然存疑,但“浪胃仙”本人并不拥有账号已成确定事实 。尽管“浪胃仙出走”事件仍存在道德争议,但从法律上讲,“浪胃仙”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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