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IPO观察|青松医药“太子”不劳而获得股权激励,IPO前突击巨额分红( 二 )


深度|IPO观察|青松医药“太子”不劳而获得股权激励,IPO前突击巨额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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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规模药企在FDA临床 II 期以上项目占比,来源:IQVIA报告
但在我国,由于部分海外药企自身全球商业化能力不足,需要依靠本地合作伙伴,我国法律法规也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指定的境内法人对药品的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等承担责任 。青松医药即抓住机遇,一直从事以药品为主的医疗产品的授权引进、研发注册、质量控制、上市后管理及商业化等业务,自述属于“C27 医药制造业” 。
实际上,青松医药并不直接生产,业绩增长主要靠营销驱动 。而这也被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重点问询,要求公司说明将自己归类为“制造业”是否准确,是否实质上为提供部分上市推广、注册批件申请等服务的医药代理商,是否属于贸易类企业 。
但不管如何归类,受益行业发展的青松医药规模已经做大 。2018年-2020年、2021H1,公司分别实现营收12.28亿元、12.43亿元、11.17亿元、5.97亿元;净利润8761.02万元、9332.24万元、1.15万元和4715.51万元 。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公司营收、扣非净利润下滑,净利润增长则主要依赖政府补助 。2018年-2020年、2021H1,公司政府补助分别为71.42万元、1591.17万元、4265.21万元和562.37万元 。
其中,尤以天津、江西相关部门给予财政扶持资金为甚,分别达到11.52万元、1581.71万元、4201.08 万元和529.65 万元 。
吊诡的是,公司获得的巨额补助并不合规,公司在招股书中坦言,“取得的前述财政补贴系根据公司与相关部门签署的投资协议,缺乏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的部门规章作为依据,存在被索回的可能 。”
而公司一边享受着政府补助的优惠和补助,另一边却涉嫌偷税漏税 。根据招股书披露,公司2012年7 月至 10 月取得的对方开具的 217.46 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虚假发票,2018年被税务机关处罚,补缴 2012 年度企业所得税 48.25 万元及缴纳滞纳金 。2021年,公司再因2017-2019年接受对方虚开的发票被处理,补缴企业所得税 127.29 万元及缴纳滞纳金 25.43 万元 。
畸高的业务推广费和谜一样的市场推广商虽然自我定位医药制造行业,但青松医药是典型的靠营销驱动的那一类,公司业务推广费畸高 。
2018年-2020年、2021H1,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5.93亿元、6.72亿元、5.82亿万元和2.82亿元,占当期营收的比例达到48.29%、54.06%、52.09%、47.32% 。而同期,公司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分别为98人、96人、91人、86人 。也即,公司每位销售人员平均每期要花掉销售费用605.10万元、699.73万元、639.17万元、328.25万元,每天花掉1.66万元、1.92万元、1.75万元、1.80万元 。
如上所述,青松医药归类医药制造业并不被证监会认可,所以在招股书中,公司还列举同业务模式的上市公司康哲药业(00867.HK)、中国先锋医药(01345.HK)进行类比,但公司销售费用率显著高于同行 。对此,公司仅是简单解释,主要产品的治疗领域、供应商谈判能力、经营策略方面的不同导致 。
深度|IPO观察|青松医药“太子”不劳而获得股权激励,IPO前突击巨额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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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医药与同模式企业销售费用率对比(制图:钛媒体App)
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又占去大头 。招股书披露,公司市场推广费分别高达55081.10万元、61494.46万元、54232.98万元、26008.33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重达92.89%、91.55%、93.24%和92.13% 。但在披露中,推广服务及供应商信息成谜,证监会在反馈函中要求公司更加详细披露推广费及推广服务公司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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