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全国首个地方特医食品管理规范正式出台 特医食品献给特别的你( 二 )


2013年,国家卫计委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界定了非婴儿特医食品的概念与分类 。
非婴儿特医食品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三类 。
张玉苹解释说,全营养配方食品包含人体所需的各类营养素,可以用作长期单一营养来源,以满足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主要针对体质虚弱者、严重营养不良等有医学需求且对营养素没有限制的人群 。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是在满足全营养配方食品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临床分析,根据患者病情适当调整对部分营养素的限制或需求,可以作为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单一营养来源,也可以在特定疾病或者医学状况下满足目标人群的特殊营养 。例如,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肾病、肿瘤、肝病、肌肉衰减综合征等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主要包含营养素成分、电解质配方、增稠剂成分、流质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可以满足目标人群的一些营养需求,但它不能作为单一营养来源,需要与其他食品搭配食用 。
2016年7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标志着特医食品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 。《办法》要求,糖尿病、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13种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需要进行临床实验 。
2019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糖尿病、肾病、肿瘤三种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规范 。
王鹤松透露,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通过注册审批的特医食品共有54个 。其中,婴儿特医食品31个,非婴儿特医食品23个 。迄今,我国还没有注册批准过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
“特医食品的流通渠道包括院内和院外两部分 。”王莹介绍,特医食品经招标、论证会等程序进入医院,通过临床医生或临床营养医师根据营养风险筛查和评估的情况,为患者开具符合其疾病和营养状况的特医食品 。有些医院附属药店也销售特医食品 。同时,院外则分为线上和线下渠道,线下通过药店、母婴店等实体店销售,线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自建网络系统销售 。
积极推动特医食品标准化
张玉苹表示,特医食品虽然得到医学界的认可,但如何大幅推广、合理使用,需要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对于生产、使用、管理、收费、评价等作出明确规定 。山东省济南市率先制定了相关政策,在临床使用中积极推动特医食品标准化,使医生更明确特医食品的使用指征,将促进特医食品的使用更加规范与便利 。
“我国特医食品尚处在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即将进入快速发展关键期 。”张玉苹表示,今后,我国关于特医食品的生产标准与规范、国家的监管机制、临床使用推广等相关政策将会陆续推进,并逐步完善,同时临床医护人员也要不断加强临床营养相关知识的学习,做好临床使用和推广的准备,防止临床营养不良和不合理营养带来的一系列健康问题 。
特医食品能否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王鹤松表示,将全部特医食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太可能,但某些特殊疾病患者所需特医食品可能被纳入,今后纳入医保范围的种类和覆盖人群也会逐步扩大 。例如,2014年,山西省将苯丙酮尿症患者所需特医食品纳入新农合大病救助范围,按每人每年1.2万元费用的70%予以补偿 。2015年,山西省将苯丙酮尿症患者所需特医食品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补偿范围 。2019年,浙江省将苯丙酮尿症患者所需特殊治疗食品纳入医保范围,按照费用共担原则,实行每年0.8万至1.2万元的定额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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