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患者出院 1 年后,因其他科室疾病把主刀告了,为什么医生被判半责?( 二 )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普外科的贾俊君医生则不同意这样的观点:「术前常规已经包括了生化检查,如果患者出现了肾功能指标高的情况,那么外科就应该让肾内科进行会诊,进一步排查原因 。」
「有时候我们遇到肌酐值特别高的病人,还会提前安排透析,不然手术创伤造成的应激很容易加重原发疾病 。」贾俊君医生补充道 。
医生|患者出院 1 年后,因其他科室疾病把主刀告了,为什么医生被判半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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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肾内科的林宛兵医生认为,张虹在发生高血压危象时检查出了高血压视神经病变,由此可以推测患者高血压病史可能不止 1 年 。
「许强医生的一部分观点是对的:有些肾脏疾病进展极快,即使积极治疗,也有在短期内发展为尿毒症可能 。因为手术时没有进一步去确定病因,所以很难判断当即治疗就一定能延缓肾功能的衰退」 。
但林宛兵医生认为,无论术前还是术后,患者都应该得到肾内科规范的诊疗 。「以『治不治肾功能都会变差』为借口不找肾内科会诊,那肯定是不对的 。」
在这起案件中,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认为,张虹的病情建立在本身患有慢性肾脏病的基础上,由于没有接受规范诊疗,患者在突发的高血压危象下,出现了急性肾功能衰竭 。
鉴定书中称「不排除医方的过错在病人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诱发/促发作用的)少部分因果关系」,因此肯定了许强医生的漏诊、漏治与张虹目前病情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
最终,法院判决许强所在医院对张虹目前病情负有 45% 的责任,赔偿 6 万余元 。
非本科室的疾病,该怎么处理?
当下,我国医师的培养越来越专科化 。医术水平越高的医师,专业的专精度也就越高 。
但是,患者所患的疾病很难局限在某一专科领域 。如果患者同时患有多种疾病,医生就需要同时予以治疗 。
面对自己不甚熟悉的领域,临床医生应该如何避免出现类似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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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规范诊疗 。
在 A 疾病诊疗过程中发现 B 疾病,可以分为好几种情况来讨论 。
首先,治疗 A 疾病的科室需要请 B 疾病相关科室会诊,由两个科室一起来评估患者的情况,制定治疗方案 。「同时出现两种疾病,临床上需要根据轻重缓急来决定处理的先后次序 。」
如果 B 疾病比主诉的 A 疾病更严重,甚至影响到 A 疾病的治疗,很有可能需要根据会诊科室的意见先进行诊疗,甚至有可能要转科室先去治疗 B 疾病 。
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A、B 两个疾病也并非完全对立,可以共同治疗 。「作为手术科室,临床上也常见癌症转移的情况,例如直肠癌肝转移后,由两个科室先后进行手术,同时处理两个疾病 。」贾俊君医生这样补充 。
第二,是详细告知和记录 。
刘中直律师建议,面对临床上比较容易忽视的非主诉疾病,医生需要有意识地注意到这些问题,及时跟患者商量相关的诊疗方案并记录下来 。「医生有申请会诊的动作,患者的住院病历中也会留下相关的会诊记录 。」
病历是法庭上维护医患双方权益最重要的证据 。一方面,规范书写病历时医生应该遵循的卫健委规定;另一方面,详细记录与说明是对患者知情权的一种保护,同时也保护了医生自己 。
「法律上,医方不存在过错才是医方免责的前提 。」刘中直律师强调 。(监制:Z_popeye)
致谢:本文经 路漫 · 江苏通达瑞律师事务所 刘中直律师、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肝胆胰外科主治医师 贾俊君、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肾内科主治医师 林宛兵 专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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