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明确了!允许正常适度办理婚丧喜宴,这些师生不用每日健康打卡…( 三 )


当然,启动全员检测需要发生聚集性疫情乃至社区传播等特定场景,实施过程中亟需科学划定区域,避免“扩大化”和“一刀切” 。按照预案,具体检测将在流调溯源的基础上划定风险区域,再按高、中、低风险等级分类处置 。对高风险地区人员及重点人群按1∶1采样检测,对中风险地区人员可视情按1∶1或5∶1采样检测,对低风险地区人员可按10∶1采样检测 。总之,要根据风险因素见招拆招,力求包括核酸检测在内的疫情防控措施精准、科学、高效 。
问:目前我们对上海航空口岸入境来浙人员采取怎样的管控措施,相关人员在隔离期满后将如何前往省内目的地?
答:上海是我国重要的国际航空口岸,也是我省经航空口岸入境来浙人员的重要来源地 。所以大家对这个问题比较关心,我也借此机会作一具体介绍 。
目前,我省对境外来浙人员均采取“14+7”健康管理措施,其中,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一般在第一入境点所在城市实施 。稍有区别的是,按照长三角地区疫情联防联控、协同处理的要求,上海对目的地为江苏、浙江、安徽的入境人员实行“3+11”分段管理,即前3天在上海隔离,后11天将入境人员闭环转运至苏浙皖隔离 。经过综合评估决策,我省自去年7月底以来将相关集中隔离点确定在毗邻上海的嘉兴市 。
入境人员在嘉兴完成集中隔离并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可以返回省内目的地,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 。鉴于经过14天集中隔离后总体风险已显著降低,适应常态化防控的需要,目前大多数地区允许相关人员自行前往目的地,但应尽快“点对点”抵达,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 。此外,前往舟山市及嘉兴市部分所辖区县的人员,目前采取闭环转运的方式接回 。
还要说明的是,对相关人员结束集中隔离自行返回目的地的,将给予24小时的浙江“健康码”绿码窗口期,以方便出行,但途中应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在返回方式上,建议采取自驾或他人接送,切实减少人员接触范围 。在疫情防控方面,“以防万一”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心理防线 。
问:我们知道,从3月16日零时起,低风险地区人员可凭健康码“绿码”在全国区域内自由通行 。请问我们省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防控措施是不是也要开始松绑?
答:尽管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但从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的公布数据看,国际疫情仍在持续蔓延,个别国家疫情甚至还在创新高 。进口冷链食品的风险点主要在于“物传人”,只要国际上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疫情的风险就持续存在,仅今年春节以后,我省就已通过集中监管仓阻断7起阳性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共417.6吨 。因此,随着天气转暖,非冷链食品的疫情传播风险逐步降低,但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仍然是当前疫情防控的最大风险点之一,冷链物防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 。
下一步进口冷链食品的物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四个不得” 。继续按照“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和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不得上市销售”的“四个不得”的要求,依法依规整治不具备“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上市流通,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二是巩固“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升级“浙冷链”系统,进一步强化部门间数据对接,对系统积累的大量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及时精准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并加以处置 。第二道防线——优化省际检查站设置,打通公安和交通部门的道路抓拍和收费数据,根据冷链车辆流量数据合理设置检查站,逐步减少人防,更多地发挥技防的作用,提升检查站运行效能 。第三道防线——规范监管仓运行,进一步完善监管仓运行标准,增加日处理能力,强化全省统一调度,方便企业预约,鼓励引导大型企业按照规范标准设立企业仓 。三是推进无害化处理保险 。省市场监管局联动有关保险公司开发的进口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已正式上线 。企业可在“浙冷链”系统界面进入监管仓报备页面后,“一键链入”投保平台进行自愿投保,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有报即保”、“有损即赔”,为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化解经营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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