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紧急提醒!石家庄所有参保人员注意,4月30日前赶紧办完这些事!

紧急提醒!
4月30日18时起,
石家庄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
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
所以,参保人员
请提前到定点医药机构开药报销,
还有一些业务也请提前办理哦!
采访人员从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石家庄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4月30日18时起,全市医保系统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预计5月21日8时起新系统上线试运行,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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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机期间
所有未缴费医疗保险核定单进行作废处理
据悉,4月25日17时30分起,石家庄市税务部门暂停所有医保相关的申报和征收工作 。系统停机期间,石家庄市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主要影响全市职工和居民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信息查询和医保结算服务 。
系统停机期间,石家庄市医保局将联合市税务局对所有未缴费的医疗保险核定单进行作废处理,待新系统上线开机后,由医保部门重新批量推送未交费核定单,通过医税平台推送至税务业务系统,缴费人核实确认后继续缴费 。
4月30日17时起,石家庄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含网报、APP、公众号、小程序、自助服务一体机)中医疗保险相关查询、申报功能停止服务,人社领域业务不受影响 。
5月21日8时起
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
4月30日18时起,石家庄市医保系统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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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市域内就医,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相关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参保人员市域外就医,如需要在停机期间办理出院结算的,参保人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系统恢复后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
系统停机期间,办理入院手续的,可在系统恢复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入院登记手续 。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保局验收后上线运行,预计5月21日8时起新系统上线试运行,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 。
为保障石家庄市参保人员
正常就医需求,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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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域内医保协议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的报销结算
(一)定点门诊慢特病用药治疗人员
系统切换期间需要开药的参保人员,可在2021年4月30日前,到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开药 。依据病情,最长可以取一个月药量 。系统切换期间开药、治疗的,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相关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
(二)住院治疗人员
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医保结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补录结算 。
(三)危重抢救患者
门诊治疗可先现金垫付,待治疗结束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认定报销 。
如有特殊情况,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与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处理,并向参保患者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
二、异地就医手续办理
(一)异地就医入院
停机期间,无法通过平台备案的,可直接去异地办理住院手续,可在系统恢复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入院登记手续 。
(二)异地就医出院
参保人员市域外就医,如需要在停机期间办理出院结算的,参保人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系统恢复后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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