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医生向患者推荐指定院外机构治疗,是好意还是利益?( 二 )


超说明书用药、超指南用药,是否有流程?
事件中,根据张煜医生和患者女儿马荣的说法,陆巍医生向患者推荐了备受质疑的“五药联用”超说明书用药问题 。据“偶尔治愈”报道,事件中患者马进仓的女儿马荣称,陆巍并未告诉他们这一方案超说明书用药的风险 。5 月 8 日,她翻看父亲病历,发现其中只有肿瘤患者做化疗时常规签署的《化疗药物输注知情同意书》,没有针对“五药联用”方案的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 。
对于这一说法,目前调查结果尚未披露是否属实 。但是对于临床上超适应症用药问题,却值得讨论 。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在医疗诊疗过程中应该说比较常见,这是基于说明书相较于临床研究的滞后性 。但医院都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流程要求,还必须让患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 。”山东省某三甲医院主任医师说道 。
2019年12月,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年版)》中指出,在尚无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对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进行严格管理 。特殊情况下抗肿瘤药物的使用应当仅限于三级医院授权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充分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并且应当做好用药监测和跟踪观察 。
早在2015 年,中国药理学会发布的《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中就提到,超说明书用药必须有充分的文献报道、循证医学研究结果等证据支持,而且须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并备案 。临床诊疗过程中,在无其他合理的可替代药物治疗方案时,为患者的利益选择超说明书用药,而不是以试验、研究或其他关乎医师自身利益的为目的使用 。
关于超适应症和超指南用药问题,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癌症中心主任赫捷表示,临床药理机构和伦理委员会应当严格监督,开展超适应症和超治疗指南的临床研究要在严格的监控下实行 。
上述广东省某三甲医院主任医师表示,在我国,若需超指南用药,需要同时具备下列4个条件,缺一不可,即“药品具有循证医学证据;没有其他更好的治疗手段;患者知情同意;医院需要建立相关管理机制 。”
5月12日,健康时报采访人员致电上海新华医院,院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不清楚也不方便发声透露 。截止目前,上海市卫健委还没有发布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
出发点需要确认:是好意还是利益?
“由于医生和患者在医疗知识、信息上是不对等的,很多情况下都是医生说怎么治,患者就按医生说的来做 。在生死关头下,确实没有几个患者家属能做到查阅各种资料、询问不同医生,做到不随意的听信某位医生的话 。”山东青岛一位肿瘤患者家属林先生向健康时报采访人员表示 。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雪倩在接受健康时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作为医生向患者推荐推荐院外用药和治疗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医生出发点是为病人着想,好意推荐其他治疗方法;另外一种可能则是,医生与院外机构有利益输送 。因此,这里要判断医生向患者推荐的动机是什么 。
【医生|医生向患者推荐指定院外机构治疗,是好意还是利益?】关于如何保障患者的就医安全的问题,郑雪倩主任表示,第一,是医疗机构要制定相关制度,严格检查 。建议各大医院针对肿瘤患者开设多学科会诊制度,各个科室不同专家集体讨论出来的方案可能对患者更负责任;第二,是同行之间互相监督,同科室的医务人员如果发现问题提出来,便于有关部门及时介入;第三,是医生要自律,如果医生屡次做不合规范的事情,可以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和医院对医务人员的考核中;第四,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规定并明确处罚措施,定期下到医院检查;第五,从患者及家属对于医生推荐的用药和治疗方案,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要仅听信一位医生的,对于医生的某些行为也要有自己的判断力 。建议患者在拿不准的时候可以挂医院的多学科门诊,多听听不同医院其他医生的建议后,再做综合判断 。除此之外,患者就诊要去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能医生推荐哪就去哪 。患者要有法律意识,要查看这些所谓的医疗机构是否有行医执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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