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苹果变成“水果讼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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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字母榜,作者|毕安娣,编辑|王靖
为了保护自家商标,苹果有多拼?过去三年,苹果提出过215份商标异议申请,如果你对这个数字没有概念,可以横向对比下它的同行:215这个数量,比谷歌、微软、亚马逊和Meta(原Facebook)四大金刚的相同申请加起来(136起)都多 。
当然了,这也许可以用“苹果太火大家都来贴贴”解释,但细看之下,不仅很多目标是小公司甚至个人,没名气没钱就算了,更关键的是,是不是真贴都难以确定 。
美国艺人弗兰基·菠萝(Franki Pineapple,艺名)在2020年的时候收到噩耗——大名鼎鼎的苹果公司居然针对她提起了商标异议,因为她的艺名“菠萝(pineapple)”这个词,在英文中后缀有个“apple” 。菠萝实在也没有什么名气,如今在美国音乐流媒体Spotify上一个月有122个听众 。
“(我的艺名)甚至都不是苹果!”46岁的菠萝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吐槽道 。
感到无辜的公司和个人还有很多 。比如用了粉色、绿色相间的苹果作为标识的性爱指导博主;名字叫“大苹果咖喱(BigAppleCurry)”的印度菜美食博主;只有5个员工的初创公司,其烹饪App的Logo是个绿色的梨子;19世纪就成立、名字里有“Apple”一词的威斯康星州公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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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给出的原因是:苹果有名,其他类似商标会削弱苹果的品牌价值 。或者让人们“混淆”,以为一些商标申请者和苹果有关、有苹果的背书 。
乍看之下情有可原,但远高同行的异议申请数量,加上疑似过度泛化边界的目标,使得苹果难逃质疑,被指“商标霸凌” 。
01“霸凌”的关键在力量不对等,这也是苹果招惹非议的原因 。
商标申请遭到苹果异议的小公司和个人,当然可以选择和苹果对抗,依照法律程序对簿公堂就好 。但问题就在于,双方的财力与资源悬殊,先不说打不打得过,很多公司与个人干脆选择不战而逃 。
过去三年的215起苹果发起的商标异议申请中,有37家实体选择撤回商标申请,占比17%,此外还有超过半数的实体没有回应苹果的诉讼 。
遭到苹果异议的性爱指导博主吉纳维芙·圣约翰(Genevieve St. John)就是其中一个 。她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注册那个绿粉相间的苹果作为商标之后,就收到通知,苹果对她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 。
苹果长达246页的文件中,称圣约翰的这个标识“可能会玷污苹果的声誉,苹果努力不将自己和色情内容联系在一起 。”
圣约翰已经41岁,是亚利桑那州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她收到苹果的异议后心里虽然不认可,但是没有回应诉讼,因为自己没有钱请律师和苹果打官司 。
如今,她已经把自己的博客停了:“我甚至压根没从这个博客里赚到钱,但这是苹果啊!我可没有100万美元去和苹果争高低 。”
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克里斯汀·法利(Christine Farley)在接受采访时直接将该行为称为“霸凌战术” 。她认为这对于苹果来说属于可以但没必要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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