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十问新版医保目录!119 种药品背后的政策解读( 三 )


四是加强规范约束 。所有工作人员和专家均签署《保密和廉政承诺书》《无利益冲突声明》 。所有专家均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并如实报告与企业利益相关的事项 。
五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 。目录调整工作邀请媒体和纪检监察等方面参加,谈判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到所有证据可追溯、各方可申诉 。按照以上要求,本次谈判工作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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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何执行?
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是药品企业与国家医保局共同约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是基金支付和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总和,各统筹地区以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为基准支付药品费用 。
今年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药品,其支付标准与新版目录同步,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为止 。协议期满后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
协议有效期内谈判药品企业向全国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供应该药品的价格不超过医保支付标准 。
有效期限内如有其它生产企业的同通用名称药品(仿制药)上市,自动属于目录范围,医保部门有权根据仿制药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标准,也有权将该通用名药品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
有效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或市场实际价格已明显低于约定支付标准的,医保部门可以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 。超过有效期限后,医保部门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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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谈判后的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如何执行?
由于疫情原因,今年的调整工作12月份才结束 。为了给地方医保部门和经办机构预留系统调整、政策衔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时间,我们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 。
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文件,加强指导,推动各地做好新版目录落地执行,并加强监测调度,强化准入后管理,确保新版目录能尽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
【国家医保局|十问新版医保目录!119 种药品背后的政策解读】综合整理自: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央视新闻客户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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